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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鍘自己人!涉放高利貸豪賺4000萬元 基檢揮刀起訴檢察官林渝鈞

發布時間:2026/6/23 10:10

異動時間:2026/6/23 10:12

記者吳政峰/基隆報導

基隆地檢署懷疑前檢察官林渝鈞(案發後離職)經由董姓男子介紹收買鍾姓人頭,以年息高達60%到84%的利率放款給一名高姓工程業者,從中獲取高達逾4000萬元利息,並利用職權強迫高男簽訂優先償債合約,還與蔣姓妻子假離婚,以規避財產申報,2月26日向基隆地院聲押禁見獲准,偵查至今4個月終認犯行明確,今(23)日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刑法》重利、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強制等罪,對林男等4人提起公訴。

基隆地檢署前檢察官林渝鈞在職時涉犯重利等罪,23日被基檢提起公訴。(圖/翻攝基隆市警局第三分局臉書)

基檢指出,高男2020年起至基隆施作工程,因資金周轉不靈而出現財務困難,在基隆經營歌唱行的董男得悉後,2021年至2025年間以年息31.6%至60%不等的重利,數度借款給高男,從中獲利116萬餘元。董男還介紹林渝鈞的蔣姓妻子到高男的公司任職,林、高二人因此結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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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渝鈞得知高男的財務窘迫,並從董男處獲悉高男急需資金後,亦有意不法放貸,惟受限於檢察官身分不得操作,便透過董男介紹(收取6萬元仲介費),以14萬餘元的代價借用鍾姓人頭,2022至2024年間以鍾男名義放貸予高男,並約定收取年息60%至84%重利,獲利354萬餘元。

林渝鈞另與蔣女合作,左手向親友以較低利息借貸,或以投資包裝借款等方式取得資金,右手轉而放貸給高男,藉此收取年息42至60%不等重利,借貸金額高達1億餘元,所收取利息至少3948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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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蔣夫妻檔前後共獲利4302萬餘元,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規定,公務員必須申報妻子與未成年子女的所得,但林渝鈞疑似為了掩飾重利犯行、與高男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2022年到2025年均未申報蔣女的實際財產狀況,甚至在2024年9月間與蔣女假離婚,以規避財產申報。

到了2025年9月間高男已無力清償債務,林渝鈞為確保債權,以檢察官身分脅迫高男簽訂償債合約,即高男之後施作工程所得工程款,須優先清償積欠林男債務;惟高男認為此舉不妥,最終未簽約而未遂。

基檢2025年底獲報後主動分案偵辦,2026年2 月25 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及法務部廉政署執行搜索,翌日向基院聲請羈押禁見林渝鈞獲准,歷經4個月偵查,今(23)日偵結提起公訴。

起訴範圍共有三部分,第一,林渝鈞、蔣女、鍾男、董男等4人涉放貸高男收取重利部分,涉犯《刑法》第344條重利罪嫌,另林、蔣、 鍾尚涉犯《洗錢防制法》的一般洗錢罪嫌;第二,林渝鈞與蔣女假離婚登記部分,涉犯《刑法》第214條的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第三,林俞鈞脅迫高男簽署償債合約部分,涉犯《刑法》第134條、第304條的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權力、機會犯強制罪嫌。

全案起訴後將移審基院審理,因林渝鈞目前仍在押,依規定基院必須召開移審庭,並提訊林渝鈞到庭陳述意見,才能決定是否要接押,惟全案卷證基檢仍未移交基院,故目前尚無法確定何時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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