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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偵結!總公司2人甩鍋責任 檢方撂重話怒批

發布時間:2025/12/30 19:48

實習記者陳又綺/綜合報導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釀5死35傷慘劇,台中地檢署今(30)日偵結。檢方歷經10個多月抽絲剝繭,終於將案發過程還原,將新光三越總公司等13人依過失致死、職安法等罪嫌起訴,而其中2名被告的推諉之詞,讓檢察官憤怒撂下狠話痛批。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案釀5死35傷慘劇,台中地檢署今(30)日偵結。(圖/翻攝台中市府提供影片)

台中地檢署今日偵結新光三越氣爆案,起訴指出,新光三越總公司及中港店為配合營運需求,在未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未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情況下,即命相關廠商進場施工,但店長施工前未能掌握12樓天然氣總開關及管線狀況,開發部副理等人也知道工程涉及瓦斯管線,而原設於天花板內的瓦斯漏氣檢知器已於施工前拆除,未設置任何替代防護措施,施工當天,中港店員工也未關閉12樓2處瓦斯總開關,導致怪手不慎扯落瓦斯管後,瓦斯持續外洩引發氣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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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偵訊時,新光三越總公司店鋪開發部副理滑姓女子辯稱,發包後的施工現場管理工作,應由中港店負責,總公司理論上不需派員到場指揮、監督。同部門的承辦人吳姓課員也辯稱,不知現場實際上由何人指揮監督,認為應由中港店負責。

但檢方查出,他人在LINE群組內有傳送瓦斯漏氣檢知器已遭拆除等施工進度,但他們身為承辦人與上司,卻未親自或督促中港店增加消防替代措施,也不清楚誰應負責向施工廠商宣導危害告知,推諉卸責,怒斥新光三越總公司為達營運需求,就在未經都發局通過室內裝修許可下,命廠商進場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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