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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鄰居太吵竟怒轟霰彈槍!嘉義78歲老農殺人案二審定讞 判14年6月徒刑

發布時間:2025/12/31 16:29

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嘉義縣中埔鄉去(2024)年8月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殺人案件,78歲余姓老農因不滿女鄰居長期夜間製造噪音,竟持霰彈槍近距離朝對方開槍,造成對方死亡。案件經國民法官審理,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6月,並科罰金6萬2千元;余男不服提起上訴,近日遭台南高分院駁回,維持原判。

78歲余姓老農持霰彈槍殺害鄰居,二審上訴遭台南高分院駁回。(圖/翻攝google街景)
78歲余姓老農持霰彈槍殺害鄰居,二審上訴遭台南高分院駁回。(圖/翻攝google街景)

判決指出,余男明知非制式長槍與子彈屬違禁物,仍於案發前取得並藏放槍彈,且因不滿鄰居噪音問題,於2024年8月19日下午,在自家後方防火巷內將子彈上膛,朝距離僅約2至3公尺、正在廚房洗滌的被害人開槍,導致被害人因多處彈丸擊中胸腔,傷重不治。余男事後自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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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時,余男辯稱只是想「嚇一嚇對方」,但法官依鑑定報告與射擊角度認定,其係在極近距離朝人體要害射擊,具明確殺人直接故意。國民法官認為,余男行為手段危險且後果重大,即便具自首情形,仍不足以減輕刑責,一審判決並無不當,二審因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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