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蘭花油植萃養膚
蘭花油植萃養膚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二12~週四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每周一周四_政治讀新術

男檳榔攤咆哮遭壓制9天後死!父控警過失提國賠659萬 高院認定「處置合宜」判敗訴

發布時間:2026/8/26 17:34

記者陳欣瑜/綜合報導

2020年一名吳姓男子在新莊一處檳榔攤失控咆哮,警方到場後噴灑辣椒水並將其壓制上銬,不料吳男送醫救治9天後,因橫紋肌溶解症及急性呼吸衰竭不治身亡。吳父痛批員警執法過當,提告國賠求償659萬餘元。高等法院今(26)日駁回上訴,認定警方當時處置合宜且必要,維持免賠判決。 

吳男父親控員警執法過當,提告國賠求償659萬餘元,高院今(26)日駁回上訴,維持免賠判決。(示意圖/VCG)

吳姓男子於2020年3月2日下午,在新莊區化成路某檳榔攤內情緒失控大聲咆哮。新莊分局頭前派出所員警獲報趕抵現場,先對吳男噴灑辣椒水,隨後將他拉至店外壓制上銬。吳父控訴,當時兒子已無反抗能力,員警卻仍以坐、跪等姿勢重壓其背部與肢體長達10分鐘,導致兒子休克昏迷、到院前一度心跳停止,最終因急性腎損傷併發橫紋肌溶解症、缺氧性腦病變等,於同月11日宣告不治。吳父認為警方執法顯有過失,向法院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求償659萬1498元。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高等法院審理時指出,現場錄影與證人供詞皆顯示,吳男當時精神狀態極度異常,面對員警勸導仍不願配合離開。鑑於檳榔攤內擺有檳榔刀、煙灰缸等危險物品,警方告知將實施保護管束後才噴辣椒水壓制,係為防範店家、員警及吳男本身遭受危害,相關處置並無不當。

高院進一步說明,吳男被上銬後仍持續辱罵、猛烈掙扎,甚至企圖以頭撞地,警方在等待救護車期間持續壓制確有其必要性。過程中,員警也曾頂起吳男額頭防止其呼吸受阻,並協助他坐起確認呼吸狀況;救護人員抵達時,吳男依然有意識且能說話,上車前生命跡象均屬穩定。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法醫解剖報告顯示,吳男身上並無致命外傷,案發當天即出現高燒與異常行為,符合「興奮性譫妄」狀態,警方壓制並非引發該症狀的主因,其最終死因為代謝性衰竭與中樞神經休克。台大醫學院鑑定亦指出,興奮性譫妄患者遭趴臥背壓雖會增加休克風險,但噴灑辣椒水與其後續休克並無因果關係。

法院最終認定,員警並不具備醫療專業知識,無法預見吳男患有「興奮性譫妄」等特殊身體狀況,難認執行職務具有故意或過失,因此判決駁回吳父上訴,維持一審免賠判決。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