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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冒名「霍建華」行騙蓋孤兒院 7旬婦淪車手「借帳戶、買比特幣」被判6月

發布時間:2026/1/18 18:23

記者蔡曉容/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70多歲的楊姓老婦因將個人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收取贓款,協助提領後購買虛擬貨幣洗錢遭偵辦。她辯稱是受臉書帳號「霍建華」的指示,協助領款「蓋孤兒院」。然而,楊婦無法說明孤兒院具體名稱,也未曾向藝人官方粉絲團查證,法官認定其說法不可信,依洗錢罪判刑6月、併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台北一名七十多歲的楊姓老婦因將個人銀行帳戶提供給詐騙集團收取贓款,辯稱「幫霍建華蓋孤兒院」。(圖/霍建華Wallace Huo Jian Hua 臉書)

據調查,楊婦自稱是藝人霍建華粉絲,2024年9月間,她依臉書帳號「霍建華」指示,將銀行帳戶資訊交給LINE帳號「Wallace Huo」,而該帳號的英文名也和藝人霍建華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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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10月,一名謝姓女子受詐團恐嚇而匯款14萬5000元至楊婦提交帳戶。楊婦依「Wallace Huo」的指示將款項全數領出,其中5萬8000元再購買比特幣,轉入「Wallace Huo」提供的電子錢包地址。楊婦主張對方自稱離婚、帳戶遭管制,因此向她「借用」帳戶,但她從未與霍建華本人見面講話過,「對方自稱『霍建華』,要在台灣蓋孤兒院,我就相信他」。

法官指出,霍建華與林心如為知名藝人,婚姻狀態易於查證;若真要興建孤兒院,更不可能以不具名比特幣收受捐款。加上楊婦本身長期從事志工,應具一定判斷能力,知曉比特幣不是一般公益捐款方式,但楊婦卻完全未求證、仍聽令操作,被認定與詐團間具共同犯意,至少抱持「就算詐騙、洗錢也在所不惜」的無謂心態。法院最終以洗錢罪判處楊婦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併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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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46歲的藝人霍建華過去也曾遭詐團冒名行騙,包括曾有人假冒他向網友發簡訊稱拍戲受困,隨機向收到訊息者借錢,遭中國公安官網揭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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