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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向這3家工會繳費!勞保局公布積欠保費黑名單 座標位在桃園、台南

發布時間:2026/1/21 17:33

記者張書翰/綜合報導

根據勞動部勞保局統計,截至今年1月16日共有3家職業工會積欠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保險費,且已逾繳費寬限期,分別是:位於桃園市桃園區的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以及位於台南市安南區的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勞保局已針對該等工會依法移送行政執行、對所屬被保險人暫行拒絕給付。

勞保局將桃園、台南3工會列入保費欠繳黑名單,提醒會員勿再向該等工會預繳。(示意圖/資料照)

勞保局提醒,依據《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40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第36條規定,職業工會欠繳保險費累計月份達2個月者,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依上開規定,桃園市租賃管理服務業從業人員職業工會、桃園市學力提升補教從業人員職業工會及大台南宗教服務職業工會3家職業工會已不得繼續預收保險費,請會員注意勿向該等工會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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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述積欠保險費之工會,勞保局強調,工會人員若涉違法情事即移送檢調單位偵辦,侵占保險費行為已犯刑法業務侵占罪,經法院判決將處有期徒刑,並沒收全數犯罪所得,請工會人員切勿以身試法。

勞保局說明,各職業工會每月向會員收取之保險費,如未依《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期限彙繳至勞保局,其所屬會員被保險人申請各項給付將遭暫行拒絕給付,影響權益至鉅。為保障勞工權益,被保險人如能提供已向工會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如:繳費收據、匯款單),足資證明其個人應繳之保險費及滯納金已繳納於工會,勞保局即會發給給付;至於無法提供繳費收據或匯款單等證明者,則協調其繳清個人應負擔部分之保險費後發給,以確保被保險人請領各項保險給付之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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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會會員之權益問題,勞保局補充,職業工會會員除須關心所屬工會財務運作、積極參與工會活動及會員大會外,應於繳納保險費時,請工會開具正式繳費收據並妥善留存,以備日後保障權益之用。工會理、監事亦應加強管理監督工會業務,並提供工會會員有關工會財務管理是否正常運作之相關資訊,共同維護工會及會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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