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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吸收行政院退休科長當共諜!在台接觸里長、國防部承包商 檢求重刑10年起跳

發布時間:2026/1/26 16:43

實習記者黃摯恩/綜合報導

中共吸收我國官員、刺探政府機敏情報再添一案。前行政院公共關係室胡姓科長,遭檢調查出於2015年退休後赴中國任教,期間透過長年在廣州經商的鄭姓男子牽線,配合中共統戰系統人員執行吸收退休軍官及政界人士等任務,企圖掌握我國政府部門與政治人物動態。台灣高等檢察署今(26)日偵查終結,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對鄭、胡2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前行政院退休科長遭中共統戰部吸收,刺探我國軍政情資,檢方依《國家安全法》起訴。圖為台灣高等檢察署。(圖/翻攝Google Maps)
前行政院退休科長遭中共統戰部吸收,刺探我國軍政情資,檢方依《國家安全法》起訴。圖為台灣高等檢察署。(圖/翻攝Google Maps)

高檢署指出,鄭姓男子於2008年間赴中國廣東省廣州市創業,為確保其在中國經商利益,自2016年起,陸續擔任中共統戰部轄下外圍組織「廣州台灣青年之家」會長以及「廣東海外聯誼會」青年部副主任,並獲中共聘任為廣州市政協列席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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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檢署表示,鄭男於2021年間吸收退休後赴中國從事教職的前行政院公共關係室科長胡男,並利用胡男為求保全其在中國教職的弱點,安排其與中共統戰部官員、兼任中共中央對台工作小組成員的陳姓幹部會面,由陳姓幹部直接交付任務,要求胡男協助吸收我國政治人物及現、退役軍人,以蒐集各級黨政部門及政治人物動態。

高檢署調查發現,鄭男、胡男多次返台期間,實際從事為中共統戰部發展組織之行為,接觸對象涵蓋里長、政府退休公務員及國防部承包商等人士,並要求相關接觸對象赴中國與中共對台工作小組陳姓幹部面晤,再由陳姓幹部予以認證並交付任務。儘管多數接觸對象拒絕配合,相關行為未能得逞,但已對我國家安全造成重大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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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由法務部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報請偵辦後,交由高檢署統合指揮,並調度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調查處及新竹市調查站,自去年9月起陸續發動4波搜索行動。鄭姓男子與胡姓男子於去年9月底遭檢調單位帶回,並經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迄今仍在押中。

全案於今日偵結,檢方認定鄭、胡2人涉犯《國家安全法》中「為大陸地區發展組織罪」,依法提起公訴。檢方審酌,鄭男犯後矢口否認犯行,並有飾詞矯飾情形,對國家安全危害重大,建請法院從重量處,判處至少有期徒刑10年以上,以示懲儆;至於胡男,因其坦承犯行、態度良好且具悔意,檢方則建請法院量處適當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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