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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黨自提軍購特別條例明定採購內容 預算上限僅4000億且「一年一期」要國會同意才可續編

發布時間:2026/1/26 17:39

異動時間:2026/1/26 17:49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26)日公布黨版軍購特別條例,將行政院版本規劃的8年1.25兆元改「一年一期」方式編列,由立法院同意後才可編預算及審議。軍購特別條例總額為4,000億元,同時要政院在通過後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並備質詢,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籌編預算案。

民眾黨自提軍購特別條例明定採購內容 預算上限4000億元且分「一年一期」要國會同意才可續編
民眾黨主席暨立院黨團總召黃國昌今(26)日公布黨版軍購特別條例,將行政院版本規劃的8年1.25兆元改「一年一期」方式編列,由立法院同意後才可編預算及審議;軍購特別條例總額為4,000億元。(圖/民眾黨團)

黃國昌表示,台灣人從沒把自由當免費,這也是為何納稅人這幾年付高額納稅錢軍事採購,但付了錢,就要拿到東西,沒拿到東西,怎麼強化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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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去年11月27日通過預算規模8年1.25兆元「強化防衛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送進立院,至今仍在程序委員會就遭封殺而無法審查。黃國昌日前訪美後宣布要自提版本,今日公布「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

黨團辦公室主任陳智菡說明,民眾黨版本條例有五大特色,包括:
第一、明確化採購項目、金額、各項籌獲期程、維持成本
第二、合理化特別預算金額第三、一年一期編列,需列出採購與到貨等進度之專案報告
第四、遵守國防法,軍事投資建案應將工業合作項目納入規劃
第五、需提出財政衝擊影響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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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民眾黨公布版本指出,其中第 4 條,「本條例所定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之項目如下:
一、M109A7 自走砲六十門,精準彈藥 4080,彈藥車 60 輛、救濟車 13 輛、榴彈及附屬裝備,預算上限為 1,267 億元
二、海馬土多管火箭飛彈系統 82 套,精準火箭 1,203 箱,陸軍戰術飛彈系統 420 套,預算上限為 1,276 億元
三、反甲型無人機飛彈系統,預算上限為 347 億元
四、標槍反裝甲飛彈 70 套 1,050 枚,預算上限為 118 億元
五、拖式 2B 反裝甲飛彈 24 套 1,545 枚,預算上限為 111 億元
六、其他為因應國軍作戰能力急速提升之需求且已取得外國同意售出之項目,預算上限為 881 億元。

民眾黨團版本特別條例第5條提出,依本條例辦理保衛國家安全及強化不對稱戰力計畫之採購,總額上限為 4,000 億元,其預算編製不受預算法第 23 條及第 84 條之規定限制。前項採購採一年一期方式編列,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分期辦理預算籌編及審議。

第5條也規定,行政院應於本條例通過後一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下列專案報告並備質詢,經立法院同意後,始得籌編預算案,一、本條例施行前,我國過去五年軍事採購之項目、金額、效益與到貨情形。二、本條例採購項目與前款採購之關係,籌獲建軍後如何有效提升聯合作戰效能。三、第 4 條採購項目之籌獲期程、預期交貨時間與全壽期維持成本。四、因應本條例之採購後國軍人員維持、後勤補給支援、資訊通信系統維護之策進作為。五、第 6 條之財政衝擊影響評估。

賴香伶指出,民眾黨對國防議題慎重、嚴肅對待,絕非側翼講的「為反對而反對」。民眾黨諮詢多位專家、召開諮詢會議後,民眾黨版本三大核心立場,包括:國防投資必須回歸「保衛國家安全」與「強化不對稱戰力」的戰略邏輯;特別預算不得成為規避審查的例外工具,需建立分階段、可追蹤之嚴格監督機制;國防安全與財政永續及社會安全應並行不悖。

另第 7 條規定,本條例所列預算之執行,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一、審計機關應依法辦理審計。二、主管機關依預算法第 63 條辦理流用前,應經立法院同意。本條例施行屆滿之日次年五月底前,主管機關應就其實施成效作成總結報告,並送立法院。主管機關就第4條核定並循外購程序且採購金額達3,000萬美元以上之軍事投資建案,應將工業合作項目納入規劃。但經評估不執行並以書面報經行政院同意之建案,不在此限。前項書面報告應同時送交立法院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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