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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出國注意!海關重申入境規定 攜帶這些物品未申報恐遭重罰

發布時間:2026/2/12 16:26

實習記者王保伶/綜合報導

農曆春節連假將至,不少民眾安排出國旅遊。財政部關務署提醒旅客,出入境時須留意攜帶的物品,並依規定申報,如果遺漏未申報或攜帶禁止輸入的豬肉製品等物品,將面臨重罰,民眾務必注意相關規定,以免因小失大。

關務署提醒,出入境時須留意攜帶的物品,並依規定申報,若遺漏未申報或攜帶禁止輸入的物品,將面臨重罰。(示意圖/Unsplash)

關務署指出,依照「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年滿18歲旅客可攜帶1.5公升自用免稅酒;年滿20歲旅客可攜帶200支自用免稅捲菸、25支雪茄或1磅菸絲,並可攜帶經衛福部核准的指定菸品200支。旅客如攜帶超額菸酒,必須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並主動向海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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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範洗錢,旅客若攜帶新臺幣超過10萬元、人民幣超過2萬元、外幣現鈔或無記名有價證券總值超過1萬美元、黃金超過2萬美元,或總價值超過新臺幣50萬元且非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及白金,均須主動填單申報。

關務署指出,旅客如攜帶超額菸酒、大量臺幣、黃金等物品,必須填報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並主動向海關申報。(圖/財政部關務署)

關務署進一步提醒,旅客入境前務必確認攜帶之行李內是否有含肉製品、水果等應施檢疫物品,或未經核准的加熱菸與其相關組件。上述物品一旦遭海關查獲,將依法由相關主管機關裁處沒入並處以罰鍰,首次裁罰20萬元,再犯則罰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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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呼籲,旅客如對所攜帶行李物品是否屬不得輸入或必須申報存有疑問,可提前向海關諮詢,或在出境時向海關出境服務檯、入境時至紅線檯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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