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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鄉洪災釀19死、5失聯!鄉長林清水3人涉浮報撤離人數起訴 最重求處有期徒刑10年

發布時間:2026/3/9 12:13

實習記者陳又綺/綜合報導

花蓮光復鄉馬太鞍溪去年發生洪災,釀19死、5人失聯,案經檢方調查後,認為鄉長林清水、王姓科長合謀偽造撤離數據平,鄉公所張姓秘書則配合推諉,且3人犯後仍飾詞狡辯,未見有任何悔悟。檢方今(9)日偵結依法起訴,求處鄉長林清水最重有期徒刑10年,張姓秘書及王姓科長均求處有期徒刑9年。

花蓮光復鄉馬太鞍溪去年發生洪災,釀19死、5人失聯(圖/翻攝Google Maps)

起訴書指出,林清水與王姓科長、張姓秘書3人身居地方公務要職,負有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及防止災害擴大的法定職責,均知道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具有高度危險性,於撤離範圍擴大且紅色警戒發布後,應全力投入災害防救工作,卻罔顧權責機關一再指示、提醒,廢弛執行「強制撤離」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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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鄉長林清水於應該全力防災之際,猶耽於植牙私務,更與王姓課長合謀偽造撤離數據粉飾太平,張姓秘書亦配合推諉,致使19名無辜民眾逃生不及慘遭溺斃,嚴重破壞國家公務體系信譽。被告3人犯後多所推諉、飾詞狡辯,未曾對所釀致的巨災表示歉意,迄今未見有何悔悟,犯後態度顯屬惡劣。

檢方認為,為維護法治紀律及社會公平正義,並撫慰被害人家屬突然遭逢家庭巨變的創傷,因此建請法院就林清水量處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法定刑度最重之有期徒刑10年,被告張姓秘書及王姓課長則量處有期徒刑9年,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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