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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棄保潛逃!南投前鄉長涉貪判18年 100萬交保竟「人間蒸發」遭通緝

發布時間:2026/3/25 11:47

記者王凱暄/綜合報導

南投縣仁愛鄉前鄉長「吳文忠」任內為支應各項開銷,自2018年起收受回扣金額達238餘萬元,遭法院重判18年6月定讞。然而,原定上個月應發監執行,檢方卻發現先前以100萬元交保的吳文忠早已離境;中檢隨即認定其「棄保潛逃」,除聲請沒收保證金,也正式對他發布通緝。

南投縣仁愛鄉前鄉長「吳文忠」遭判18年6月,卻棄保潛逃,檢方除聲請沒收保證金外,也對他發布通緝。(圖/翻攝自吳文忠臉書)

根據調查,吳文忠於2018年以無黨籍身分當選仁愛鄉長後,為支付龐大競選開銷及自身債務,竟夥同姪子與司機向廠商收受工程回扣,每案索取100萬元,累計金額達600萬元,並以此承諾發包2,000萬元工程。檢警進一步發現,吳文忠當選後亦指示中間人向得標廠商收受5%至15%不等的回扣,總計金額高達827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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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法官認定吳文忠犯行共16次,但針對不法所得金額,一、二審法官與檢方認知有落差,認定涉貪金額約為200多萬元。吳文忠一審遭判18年6月、褫奪公權5年;台中高分院二審則判18年10月、褫奪公權5年。全案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更一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18年6月定讞。

據悉,吳文忠於2021年獲100萬元交保,並於2023年出境後至今未歸。由於全案已判決定讞並移付台中地檢署執行,原定上月24日發監,吳文忠卻遲未現身。檢方認定其已逃逸,除聲請沒收保證金外,台中地檢署也於本月正式發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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