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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一審重判17年!柯文哲喊「一定不會逃亡」  強制處分庭維持7千萬交保

發布時間:2026/3/26 16:35

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台北市前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判處應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宣判後隨即召開強制處分庭。柯文哲主張自己一定不會逃亡,盼解除電子腳鐐、免限制住居,並以7千萬元交保金多向母親與妹妹借來為由,請求降保;不過法院稍晚裁定,仍維持7千萬元交保。

台北地院今(26)日一審,判柯文哲處應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圖/記者曾子馨攝影)

法院在一審宣判後隨即召開強制處分庭,針對全案被告是否調整交保與限制措施進行審酌。柯文哲當庭強調自己不會逃亡,認為無須配戴電子腳鐐、也不需限制住居,並指出7千萬元交保金多向家人借款,希望能降保;柯文哲的律師則主張,一審判刑已低於檢方求刑,無逃亡之虞,應不加保或准予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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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同案被告方面,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一審遭判應執行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10年、併科罰金2千萬元、褫奪公權5年。兩人在強制處分庭上也都主張無逃亡必要,盼法院准予降保;應曉薇稱自己已無能力再加保,希望維持現況,沈慶京則表示公司正面臨經營權壓力,沒有逃亡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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