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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提修民法刪兄弟姐妹特留分 法務部支持但籲完善配套

發布時間:2026/4/1 15:10

記者鄧宇婷/台北報導

多名國民黨立委提出「民法第1223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法務部今(1)日表示,贊同修法方向,但基於制度完整與適用公平性的考量,建議應同時納入相關配套措施,以避免不同個案間產生不均衡情形。

多名國民黨立委提出「民法第1223條文修正草案」,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示意圖/資料照)

針對多位國民黨立委提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的民法修正草案,法務部今日指出,目前已就兄弟姊妹特留分相關議題展開研修討論,並持續召開專家會議進行研議。該部建議,修法過程應廣泛蒐集各界意見,並與配套制度一併審慎評估,以確保整體制度周延;最終結果仍將尊重立法院審議決定,法務部也會適時提供專業法制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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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日將相關提案併案審查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陳菁徽等人提出的《民法》第1223條修正草案,主軸為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規定,目前相關修法版本合計達20案。

根據法務部提交的書面報告指出,針對兄弟姊妹特留分議題,已委託學者完成民法繼承編的檢討研究,並依據研究成果提出修法建議,同時參考國外立法例及105年既有修正草案內容,成立民法繼承編研究修正小組,積極推動後續立法作業。
 
法務部表示,依據首次研修小組會議結論,未來將採取議題式的階段性修法模式,並依重要性區分為三階段:一、處理「特留分」及其相關配套;二、「遺囑」相關條文修正;三、整合105年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與委託研究所提出的其他修正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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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兄弟姊妹特留分的調整方向,法務部說明,依據研究報告與國外制度經驗,修法時應綜合衡量各方權益,並檢視是否導入相關配套機制,例如參考外國採行的「貢獻分」制度,以合理評價在被繼承人生前對其照顧或財產累積有實質貢獻者的付出。

此外,法務部指出,特留分制度本身亦具有死後扶養的功能,因此在考慮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時,也應同步思考對於無法維持基本生活、且缺乏謀生能力的兄弟姊妹,應如何提供相應保障。透過整體制度設計,才能兼顧不同個案情形與公平原則,避免造成個案適用結果之不公平。

在提案說明階段,國民黨立委張智倫表示,《民法》第1223條制定於民國19年,當時社會型態以「宗族式大家庭」為主,兄弟姊妹多半同住並共同經營財產。然而,現今台灣已轉變為以「核心家庭」為主的社會結構,多數成年兄弟姊妹各自獨立生活,對於被繼承人財產的形成與維持,通常未有實質貢獻。

張智倫指出,在此背景下,現行制度仍強制保留三分之一遺產作為兄弟姊妹的特留分,不僅可能侵害《憲法》所保障的財產處分自由,在實務上也常導致家族間的遺產爭議。尤其部分長期未聯繫的兄弟姊妹,於被繼承人過世後才突然出面主張分配遺產,對於長期照顧當事人的配偶或伴侶而言,顯失公平。

張智倫強調,本次修法僅針對「特留分制度」進行調整,並未改變兄弟姊妹在繼承制度中的「法定繼承順位」。換言之,若當事人未立遺囑,兄弟姊妹仍依法享有繼承權;但若當事人生前已透過遺囑安排財產分配,則不應再因特留分規定而強制分產,以致違背其最終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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