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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涉「三中案」判刑3年半定讞!聲請再審、暫緩入監全遭駁回

發布時間:2026/4/10 11:07

實習記者陳又綺/綜合報導

前國民黨立委蔡正元因涉「三中案」被依業務侵占罪判刑3年6月定讞,已於上月27日入監服刑。蔡正元入監後聲請再審及暫緩入監,但高等法院認定,他所提出的主張不符《刑事訴訟法》再審要件,因此裁定駁回,全案仍可抗告。

蔡正元聲請再審及暫緩入監全遭駁回(圖/資料照)

據了解,蔡正元聲請主張,原確定判決在2項事實認定上有誤,一是中影股權案,二是時任中影公司副董事長莊婉均掏空案。蔡正元表示,因自身政治身分敏感,加上財產申報因素,才以阿波羅公司作為中影股權交易案及處理莊婉均掏空案的「平台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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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正元主張,他與中投公司、莊婉均、羅玉珍等人之間雖有複雜債權債務關係,但原確定判決認定他是阿波羅公司員工,因而構成侵占,與實際情況不符。他強調,自己是委託阿波羅公司處理相關事務,並非受莊婉均、羅玉珍委託,認為檢方是將罪名強加在他身上,因此聲請再審,希望法院重新審酌。

蔡正元委任律師則指出,阿波羅公司實際上由蔡正元一人所有,他本人也是實際負責人,自始至終都是交易主體。阿波羅公司僅是交易的「平台工具」,蔡正元才是終局受益人,因此委託阿波羅公司移轉資產,不存在「致生損害於阿波羅公司財產」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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