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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牌建商偷工減料!921震倒大樓釀34死判11年 建商董座未賠償不得假釋

發布時間:2026/4/21 17:14

實習記者陳又綺/綜合報導

漢記建設董事長劉太漢,1991年至1993年間在雲林蓋了7棟住宅大樓,卻為了節省成本偷工減料,多個建案在921大地震中倒塌,造成34人死亡的慘劇。劉太漢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判刑11年定讞,於2019年發監台東監獄,目前服刑已過半,並於日前申請假釋,但因他未賠償被害人,遭矯正署駁回假釋申請。

劉太漢於日前申請假釋,但因未賠償被害人,遭矯正署駁回申請。(圖/法務部矯正署官網)

據了解,漢記建設公司並未依法取得營造業公司執照,卻為了謀取集合式住宅的龐大利潤,借用財昇營造工程公司的甲等證書,自行興建「碧綠雙星」、「中山國寶一期」、「中山國寶二期」、「中山國寶三期」、「漢記辦公大樓」、「觀邸大樓」等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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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節省人事支出,劉太漢不僅未雇用領有證照的專業人員,甚至忽視建築設計結構不符當時法規的危險性,採購強度不足的混凝土,甚至為了求快,在混凝土壓送過程加水過量,程多處違背建築技術成規,導致樓柱強度受損,減弱耐震強度。一連串偷工減料行為致使921大地震時,中山國寶二期、中山國寶三期、漢記辦公大樓、觀邸大樓倒塌,總計釀成34死19傷。

法院依業務過失致死、過失致死、商業會計法等罪,判處劉太漢有期徒刑11年,劉太漢一度逃亡遭緝捕歸案發監,截至2023年已符合假釋要件,先前他已多次報請假釋都遭矯正署予駁回。今年2月他再度申請假釋,但因未給付被害者及家屬賠償金,遭再次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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