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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遭判16年!陳歐珀已申請退黨 民進黨廉政會今決議「除名」

發布時間:2026/4/22 20:55

記者許詠晴/台北報導

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涉入詐領助理費等3案,一審遭判1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對此,民進黨廉政會今(22)日決議予以除名處份,陳歐珀須在5年後才能再次申請入黨。此外,陳已在本週一聲明退黨,今天不但未出席說明案子,更沒有提交書面說明。

前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涉入詐領助理費等3案,一審遭判16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資料照)

民進黨廉政會今日召開會議,主委邱駿彥會後受訪時表示,今天有處理陳歐珀的案子,其中涉及3案,包括護航業者修《商港法》、向運輸業者收賄、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16年有期徒刑。而依據民進黨廉政條例規定,一審判決有罪須除名或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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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邱駿彥指出,陳歐珀已在週一向黨中央遞交退黨聲明,已不具黨員身份,不存在停權問題,所以廉政會的結論就是除名。若是自動退黨,兩年後即可再次申請入黨,但由於陳歐珀是被廉政會除名,至少要5年後才能再次入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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