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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訴法修法遭酸柯文哲條款 黃國昌反嗆:賴清德2008提案幅度更大

發布時間:2026/6/10 10:51

異動時間:2026/6/10 10:52

記者方炳超/台北報導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擬修正刑事訴訟法,擬刪除羈押要件中的「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遭酸史上最挺犯人,也被質疑是「柯文哲條款」。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10)日嗆民進黨又搞認知作戰,還刻意把刑訴法修法跟柯文哲、詐騙掛勾在一起,並表示,2008年時任立委賴清德曾提案修刑訴法,甚至在羈押要件、羈押期間比民眾黨這次提出的幅度更大,綠媒、綠營都鼓掌拍手叫好。

黃國昌早上接受中廣新聞網節目千秋萬事主持人王淺秋專訪。(圖/中廣千秋萬事節目提供)

黃國昌早上接受中廣新聞網節目千秋萬事主持人王淺秋專訪,被問到民眾黨團提修刑訴法,被批是柯文哲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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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黃國昌說,這又是民進黨在搞認知作戰,要刻意把這次刑訴法的修法,跟柯文哲、人民深惡痛絕的詐騙掛勾在一起。民眾黨這次推刑訴法修正草案,基本上,要避免的是押人取供、侵害人權,而民眾黨跟過去由賴清德20008年當立委所領銜提案的刑訴法修正草案,賴對於羈押要件、羈押期間,其實比民眾黨這次所提出的幅度還要更大。賴當初主張什麼?檢察官在偵查期間時,羈押最多只能10天,這次民眾黨提出來的,還沒有去動到羈押的期間。

至於有關刪掉有勾串證人或共犯之虞,就拿來當作羈押的理由?黃國昌解釋,因為美國羈押制度裡,哪有什麼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基本上,要把一個人押起來,就是怕他跑掉或怕他繼續傷害別人,這是兩個羈押的核心要件,並不是說今天把你押起來,當作是刑事偵查、押人取供的手段,不是這樣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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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說,這件事民進黨知道也很清楚,否則2008年時,賴清德怎麼會提刑訴法修正草案?當時綠媒與綠營是一片叫好,可笑的是,要試圖把這次刑訴法修法跟詐團連結在一起,他不客氣地講,現在刑訴法運作下,民進黨想要押的人就可以押,但民進黨想要放的人,即使是被判決有罪確定的,現在也在外面逍遙自在。

黃國昌表示,最明顯的例子就是鍾文智,甚至前一陣子最可笑的,是欠了國家1.7億的新潮流大老、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當初賴清德用政治生命保證清白的吳乃仁,去拘提、抓不到人,他老實講,人家沒有落跑,大剌剌的在外面趴趴走,只是民進黨政府找不到。

黃國昌說,現在民進黨用的方法非常簡單,媒體都在手上,就用媒體一直洗,要講道理也不講,否則賴清德就出來面對,公開就條文論條文,一條一條辯論清楚,是當初賴清德提的這個法案才是在縱放罪犯,還是今天台灣民眾黨所提出來的法案,是在縱放罪犯?

王淺秋說,刑訴法修法後,理論上,所謂的幫柯文哲開後門也不溯及既往?黃國昌說當然,事實上,柯文哲該被押的也都被押了,押了一年多了,且這法案當初在研議時,很多是過去在推動民間司改的朋友所提出的建議,那那些人的理想隨著民進黨掌握權力,一堆人現在都當大官了,也早就忘了,拿到權力以後,司法改革的理想、刑事訴訟要保障人權,早就拋到九霄雲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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