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蘭花油植萃養膚
蘭花油植萃養膚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一12~週二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Grace 陳柏惟 周偉航 張益贍【政治讀新術】完整版20260615

遏止閃兵歪風!內政部修法刑度提高1年以上 「2件事」加重刑責三分之二

發布時間:2026/6/13 14:37

記者蔡曉容/綜合報導

近期演藝圈接連爆出閃兵爭議,引發社會關注兵役公平問題。為遏止逃避兵役行為並避免模仿效應,國防部與內政部同步推動修法,加重相關刑責。其中,內政部已預告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第55條之1,提高閃避替代役徵集的處罰標準。

陳零九因閃兵被約談。(圖/資料照)

內政部指出,《替代役實施條例》自民國89年施行至今,一直是替代役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據。然而,近年陸續出現役男以滯留國外、故意傷害身體或其他方式改變體位,藉此規避兵役或替代役徵集的案例,引發各界對兵役制度公平性的質疑。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現行法規雖規定,意圖逃避替代役徵集者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實務上多以緩起訴、不起訴或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結案,嚇阻效果有限。為強化執法力道,修正草案將刑度提高為「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透過提高最低刑責,降低違法者心存僥倖的可能。

修法後,明定9項意圖避免替代役徵集的行為,包括捏造免役或緩徵事由、故意毀傷身體或改變體位、緩徵原因消失後逾45天未自動申報者、拒受徵集令、逾期未報到、找人頂替服役、協助他人頂替、未經核准出境,以及獲准出境後逾期未返國等。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此次修法也針對「頂替服役」加重處罰。若涉及使人頂替本人應徵,或頂替、介紹他人頂替應徵等行為,且累犯達2次以上者,將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二,以防堵有組織或慣性規避兵役的情況發生。

此外,內政部也新增規定,針對刻意拖延至除役年齡以規避兵役的男子加重刑責。由於男子年滿36歲後即不再具有兵役義務,未來若在役齡期間涉及逃避替代役徵集,並藉拖延方式等到除役年齡者,刑度將加重至三分之二,藉此維護兵役制度的公平。

◎《FTNN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