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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巧慧遭控「公文偷跑」搶三鶯線政績! 江怡臻揭證據:特權搶功還硬拗

發布時間:2026/6/25 17:2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新北市長參選人蘇巧慧日前搶先在臉書曝光捷運三鶯線營運許可函,新北市議員、李四川競選辦公室主任江怡臻今指出,根據公文數位足跡,證實蘇巧慧搶先在新北市府收文前偷跑搶功,且疑似為交通部特定官員私相授受,特權關係不言而喻,相關事證重重打臉蘇巧慧的硬拗說詞。

江怡臻今曬出公文數位足跡,指控蘇巧慧搶先在新北市府收文前偷跑搶功。(圖/翻攝自蘇巧慧、江怡臻臉書)

江怡臻指出,根據國家公文系統數位足跡,交通部三鶯線電子公文的發函時間,精準紀錄是在6月23日下午14:40。按照中華民國政府電子公文法規流程,公文從交通部發出,必須經過國家發展委員會「公文電子交換系統(ODE)」線上傳遞,再由受文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局進行點收、登錄、分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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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怡臻表示,新北市交通局在系統內正式完成行政簽收,是當天15點之後。捷運局收到副本則是隔天(6/24)早上,原定在當天的市政會議在向市民朋友公布這個好消息,結果蘇巧慧竟在23日晚間19:15,就在臉書公開核准公文與核定細節,完全就是偷跑搶功硬割政績。

江怡臻表示,公文白紙黑字受文者是新北市,蘇巧慧無權擁有此份公文。蘇巧慧為何能比捷運局還早取得公文?在新北市政府宣布前就出圖文邀功?若非交通部特定官員內線通報,奉上公文檔案,蘇巧慧辦公室絕無可能提早產出圖卡,「這就是無視行政程序的中央一條龍偷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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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怡臻強調,政府公文電子交換系統有著嚴格的資安與法律限制,該份營運許可函白紙黑字的受文者「正本」就是新北市政府。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與機關公文保密規定,公文在正式送達受文機關並由其簽收、辦理前,皆屬於未公開的內部行政資訊,「蘇巧慧辦公室既不是正本受文者,系統上更沒有該文號的接收端點」。

江怡臻說,除非交通部公文的副本名單上,明目張膽寫著「副本:立法委員蘇巧慧辦公室」,若無白紙黑字登載,即屬交通部官員私相授受、違法洩密。拿著不該屬於自己的行政公文搶奪地方政府政績,完全是嚴重踐踏國家公文體制,行政倫理蕩然無存。

江怡臻痛批,交通部如今荒腔走板,完全是上行下效,前有部長陳世凱把「淡江大橋通車」辦成自己生日趴;現又與蘇巧慧暗相授受,一核准公文就先送給蘇巧慧當政治伴手禮,將攸關三鶯市民福祉的重大建設,降格為打擊地方政府、幫特定人拚新北市長選戰的政治籌碼。「一個違法私相授受,一個厚顏硬拗收割,拿國家公器當輔選工具,新北市民看在眼裡,年底一定用選票加倍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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