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腋下美白變灼傷!女顧客控「想變美反毀容」求償40萬 美容師判賠13.6萬

發布時間:2026/6/26 18:02

記者陳雅婷/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女顧客原本想透過腋下美白療程改善外觀,沒想到療程後雙側腋下出現刺痛、紅腫、滲血,經診斷為化學性灼傷,並合併發炎後色素沉澱。法院審理後認定,替她施作療程的張姓美容師未依儀器說明與標準流程操作,刑事部分依過失傷害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則判賠13萬6510元,全案仍可上訴。

張姓美容師替女顧客進行腋下美白療程,卻因未依儀器標準流程操作,導致雙側腋下灼傷。(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張姓美容師替女顧客進行腋下美白療程,卻因未依儀器標準流程操作,導致雙側腋下灼傷。(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

判決書指出,事件發生在2023年6月11日,張女替顧客進行雙側腋下美白保養療程,過程包含精華塗抹與儀器照射。不過,法院認定張女未依設備說明書規範操作,包括塗抹劑量不當、照射燈種設定錯誤、施作時間控制失準,導致顧客療程後出現明顯不適,後續傷勢也與一般美容後短暫泛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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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偵辦期間,張女否認犯行,主張自己依公司流程操作,也具備相關美容證照,認為顧客術後泛紅屬正常反應。不過,受害女子提出驗傷證明,表示施作後腋下持續刺痛、紅腫甚至滲血。檢方也發現,張女對施作流程前後說法不一,對儀器使用程序並不熟悉,參酌醫學意見後,認定其操作與顧客受傷結果有因果關係,因此依法起訴。

民事求償部分,受害女子請求美容療程費2萬2500元、未來除疤及修復醫療費7萬4010元,並因外觀受影響、承受心理壓力,請求精神慰撫金30萬3490元,合計40萬元。法院審酌後認為,張女對消費者負有安全注意義務,相關醫療及修復費用具合理性,但精神慰撫金酌定4萬元較適當,最終判賠13萬65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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