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蘭花油植萃養膚
蘭花油植萃養膚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二12~週四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每周一周四_政治讀新術

致癌油風暴延燒!中聯總經理余凌沖列被告 國民飲食遭入侵重創民生

發布時間:2026/7/8 18:33

異動時間:2026/7/8 19:08

記者吳政峰/台中報導

中聯油脂4月4日生產1300公噸、批號「315-150404」的大豆沙拉油,被驗出內含一級致癌物「苯駢芘」超標,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7日公告這些油已摻入飯糰、便當等401項產品,舉國譁然。據悉,台中地檢署6日召開專案會議,由主任檢察官洪國朝帶領2名檢察官、2名檢察事務官到中聯、福懋油脂、福壽實業、泰山企業、南僑桃園廠調閱相關資料,訊後把中聯總經理余凌沖、品研課陳姓副課長等兩人列為被告,目前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49條方向偵辦。

中聯油脂致癌大豆沙拉油事件持續擴大,食藥署公布受影響共401項產品清單。(示意圖/freepik)

案件爆發之初訊息混亂,各行政機關認定的時間點不一致,中檢遂於2日啟動「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台」,由洪國朝與臺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對中聯油品案召開會議,隔日分「115年度他字第6658號案」偵辦,同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前往中聯公司調取資料比對,4日、5日與相關機關進行研析後研判事態嚴重,6日邀集中市食安處、食藥署及臺中市調處召開「油品致癌物超標」專案會議。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會議統一出三結論,第一,儘速確認問題油品範圍,完成下架回收處置,以安民心。;第二,全面核實比對文件資料,讓相關時序、疑點釐清,免去揣測紛擾;第三、積極查明有無涉及刑事責任。 

會後洪國朝即帶領康存孝等兩名檢察官、兩名檢事官及調查員前往中聯、福壽、福懋、泰山、南僑等5家公司履勘、複核資料,並訊問相關人等製作筆錄,經與行政機關共同確認通報時序後,認有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第5項「延遲通報」的行政裁罰事項,食藥署據此開出300萬到1.65億元不等罰單,中檢出手定紛止爭成為食藥署開罰的重要關鍵。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外傳檢察官到了現場調取進貨、銷貨、存貨、通報、溫度控管等資料,認有召開臨時偵查庭的必要,就訊中聯總經理余凌沖、品研課陳姓副課長、南僑桃園廠蔡姓廠長等三人,訊後將余、陳二人列被告,蔡列證人。

目前全案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方向偵辦,若認定成立,則將依第49條處罰,故意製造、加工致癌油者,最重可處7年刑,過失者最重可罰2年刑。

據了解,檢察官偵辦出現新的困難點,即如何認定「有毒或有害人體健康」?苯駢芘雖已經國際癌症研究中心(IARC)列為1級致癌物,但酒精、檳榔、香菸、加工肉製品亦然,而有這些成分的食品現仍在市面上流通合法販售,因此食藥署未來是否願意出具鑑定書,認定含有苯駢芘的中聯油品有害人體健康,是刑事偵查能否辦下去的關鍵因素。

其次,就算食藥署認定這些是有害健康的致癌油,中檢也不一定就能以最重可處7年刑的「故意犯」追訴,因為業者可以抗辯4月4日生產油品時,已經第三方機構SGS檢驗苯駢芘未超標,所以確信製造、加工、販售這些油品沒有問題,即便之後再次檢驗出現逆轉超標的結果,也無法判定他們有販賣毒油的「故意」。換言之,即使中檢認定刑事犯罪成立,也僅能以「過失犯」起訴,最重2年刑。ㄥ

另外,人民最關心的是吃下這些問題油後如果罹癌,要如何求償?法界人士直言,從油下肚到腫瘤出現,期間可能會歷經數年,期間有許多難以控制的因素,要舉證罹癌與油品之間的因果關聯性,司法實務的認定非常嚴格,門檻不低,加上屆時涉案公司存續或倒閉,也攸關要向誰興訟的適格性,從方方面面來看,這場問題油風波擴及的範圍與時間勢必非常廣,對人民而言恐怕非常不利。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