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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櫃女員工墜亡案開庭!練台生否認犯罪 律師:屬偶發事故

發布時間:2026/8/13 16:42

實習記者藍彥欣/台北報導

錢櫃KTV北市西門商圈的中華新館前(2024)年發生一起墜樓悲劇,一名22歲吳姓女員工為了關閉陽台緊急逃生窗,踩上堆疊塑膠籃,上半身暴露在窗外,不慎從8樓墜落1樓防火巷,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錢櫃公司與負責人練台生。台北地院今(13)日首度開庭,練台生僅回應「基本上,我沒有犯罪」,其餘交由律師高奕驤代為答辯。

台北地院今(13)日對錢櫃員工墜樓案首度開庭,練台生僅回應「基本上,我沒有犯罪」。(圖/翻攝畫面)

起訴書指出,2024年11月13日晚間9時許,吳姓員工發現8樓陽台逃生窗未關,便拿兩個塑膠籃堆疊在女兒牆下方,由於現場視線昏暗,吳女請1位楊姓女同事持手電筒協助照明,吳女踩上塑膠籃探身關窗,卻因塑膠籃破裂翻落,重心失衡墜下,從34公尺高處摔落後,經送醫急救後於深夜10時32分宣告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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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高奕驤在庭上主張,被害人當時以「ㄇ字型」方式堆疊2個大塑膠籃作為墊腳,不料塑膠籃並非設計用來承重,因踩踏破裂導致重心外移,最終跌出窗外。律師強調,這樣的突發狀況屬於偶然事故,僱主事前無從預期。再者,8樓陽台地面與窗戶高度僅約2公尺,並非高處作業環境,員工關窗也不需要攀爬至屋外,更不是施工或清洗窗戶的情境,因此不屬於《職業安全衛生法》所規範的防墜作業場所。

被害人家屬委任律師葉恕宏批評錢櫃公司在偵查期間指控女兒上班摸魚抽菸才導致意外發生,和解方案過於精算,直言「和解不是談生意」,呼籲提出更誠意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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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吳女來自單親家庭,母親早年失聯。錢櫃公司準備支付45個月平均月薪作為死亡補償金,屬於法律規定的職災給付,但吳父另請求精神慰撫金。錢櫃要求吳父聯絡吳母,最後由母親全權交由父親處理。

開庭結束後,法官要求練台生兩週內提出證據方法,並同意檢方建議,全案轉一般法庭審理。練台生僅回應「事實勝於雄辯」、「沒什麼好說的」 ,隨即離開。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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