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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更新/涉挪公款辦桌賄選!謝典霖、父謝新隆羈押禁見 服務處幹部、議會法制室主任30萬交保

發布時間:2026/9/17 22:46

記者吳峻光/綜合報導

彰化縣議會議長謝典霖涉宴客賄選案出現重大進展!彰化地檢署今(17)日指出,謝典霖與父親謝新隆、母親鄭汝芬等5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投票行賄等罪嫌重大,且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檢察官訊問後當庭逮捕,並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深夜法院最新裁定,包括謝典霖、父親謝新隆等2人予以羈押禁見,服務處幹部劉宸佑、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30萬交保;母親鄭汝芬稍晚再審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涉嫌挪用公款、辦桌賄選,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圖/謝典霖臉書)

全案源於6月23日彰化縣議會舉辦的一場餐敘,當時謝典霖席開10多桌,邀請溪湖地區地方人士參加,遭質疑是為國民黨溪湖鎮長參選人,同時也是表姑的陳貞妃助選。彰化地檢署16日指揮調查站,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被告住居所等9處搜索、查扣證物,並通知謝典霖及相關人士約20人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認定謝典霖與父母一家3口,以及劉姓服務處幹部、黃姓議會幹部等5人有羈押必要,依法當庭逮捕並聲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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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陳貞妃等7名涉案人士,檢方認為同樣涉及投票行賄罪嫌,但尚無羈押必要,分別諭知3萬至10萬元交保,其餘近10名選民則訊後請回。針對餐敘爭議,彰化縣議會先前曾澄清,活動屬地方仕紳交流,並非議會主辦,也未動用議會預算、議長特別費或其他公務經費。

彰化地院深夜最新裁定,認定謝典霖、父親謝新隆等2人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湮滅證據之虞,裁定羈押禁見;服務處幹部劉宸佑、議會法制室主任黃于賓各30萬交保,限制住居;至於母親鄭汝芬稍晚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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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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