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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冤14年得雪!北科大前教授王隆昌再審獲判無罪 淚赴亡妻墳前:妳能瞑目了

發布時間:2026/10/1 15:39

實習記者何宜蓁/綜合報導

現年71歲的台北科技大學前教授王隆昌,因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遭控收受120萬元賄款,2012年被判刑7年8月定讞入獄,直到2018年假釋出獄。多年來他始終否認收賄,持續尋求司法救濟,台灣高等法院今年5月裁定准予再審,今(1)日改判無罪。聽到判決結果後,王隆昌忍不住落淚,想到已過世的妻子,更感慨表示,終於可以到墳前告訴她:「妳可以瞑目了。」

台北科技大學前教授王隆昌(前左)因捲入南港展覽館工程弊案遭被判刑7年8月定讞入獄,台灣高等法院再審今日改判無罪。(圖/中央社)

全案可追溯至2003年,內政部營建署辦理預算36億元的南港展覽館工程,採最有利標方式評選。檢方指控,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為取得工程,承諾提供9000萬元報酬,並透過吳淑珍居中牽線,再由時任內政部長余政憲洩漏評選委員名單。2008年特偵組偵辦時,力拓營造董事長特助黃維安轉為污點證人,指稱多名學者評選委員收賄,其中王隆昌被控在北科大附近兩度收受70萬元及50萬元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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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移由台北地檢署偵辦起訴後,法院採信相關證詞,認定包括王隆昌在內的6名學者有罪,王隆昌最終於2012年遭判7年8月定讞。雖然2018年獲准假釋,他仍堅稱自己沒有收賄,學界也持續有人替他發聲。前檢察總長顏大和曾替他提起非常上訴,但遭最高法院駁回;其後王隆昌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義務律師協助下聲請再審,歷經高院駁回、高檢署抗告及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終於在今年5月裁定再審。

歷經14年奔走,王隆昌今日終於等到無罪判決。他表示,由衷感謝高院合議庭秉持道德勇氣詳查卷證匡正冤判,同時致謝監察院與高檢署檢察官多年來的調查與聲援。他提及長達14年的平冤路上,與林俊宏、羅開、王俞堯等義務律師素昧平生,律師團不僅分文未取、屢敗屢戰,就連開會便當都自掏腰包;他也向給予指導鼓勵的前大法官許玉秀,以及長年陪伴的學校同事與學生致上由衷謝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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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遲來的公道,年逾七旬的王隆昌感慨引用詩句長嘆「夕陽無限好」。而在談及因承受冤案煎熬而已病逝的妻子,他激動落淚表示,妻子臨終前曾在病榻上悲訴自己「死不瞑目」,如今沉冤得雪,他終於能到亡妻墳前告訴她「妳可以瞑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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