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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過戶給女友!女方不負擔支出還「羞辱他是廢物」 網狂轟:可以放生了

發布時間:2023/9/20 12:30

記者蕭宥彤/台北報導

結婚和買房是人生大事,一名網友日前分享,爸媽主動贊助頭期款,讓他買房準備結婚,而他向女友表示,婚後會把房子過戶到她名下,希望對方能負擔每月約1萬元的費用。豈料,女友聽了大發雷霆,認為「男方不能負責全部支出就是廢物!」兩人也因此無法達成共識。文章曝光後,大批網友譙翻,紛紛留言建議「還沒結婚前都可以分手」、「這女的可以放生了」。

有網友買房準備結婚,由於婚後會把房子過戶到女方名下,希望對方能負擔一些支出;女方卻認為「男方不能負責全部支出就是廢物!」(示意圖/Pixabay)
有網友買房準備結婚,由於婚後會把房子過戶到女方名下,希望對方能負擔一些支出;女方卻認為「男方不能負責全部支出就是廢物!」(示意圖/Pixabay)

原PO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 A你的Q」匿名發文表示,「想請問大家結婚或談婚論嫁的情侶都是如何解決房子問題的呢?」他透露爸媽主動贊助頭期款讓他可以買房準備結婚,自己也跟女友說婚後會將房子過戶到她名下,而多年來跟女友之間的所有開銷都是原PO全額負擔,他算了一下,預計買房後需要對方幫忙支付每月大約1萬元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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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女友卻完全不能接受,並口出狂言「全天下沒有要女方負擔費用的,男方不能負責全部支出就是廢物!」甚至還有更多羞辱的字句。讓原PO因此發問,若結婚後房產會在女方名下或共同持有的情況下,男方應負全責,或是男女平均分攤,還是要依照收入比例負擔。

貼文引起網友討論,許多人都留言罵翻「還沒結婚前都可以分手」、「如果我有這種女友,才完全不能接受,立馬放生」、「這樣的另一半,我建議別結了」、「你娶到一位公主病嚴重的女性」、「換一個女友」、「哪有人要登記她名下又不付錢的」、「以女性角度,這女的可以放生了,東西誰出錢就誰的」、「思考一下兩個人的價值觀是否適合走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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