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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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腳環一解除人就跑!」 黃國昌:犯人說不會逃法院竟同意

發布時間:2024/3/19 13:20

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台灣恐淪為犯罪天堂?民眾黨立委黃國昌今(19)日揭發基隆地院自行認定電子腳環監控的期限為9個月,所以在主嫌戴上腳環滿8個多月後,因表明不會逃亡、請求解除腳環,法院也就同意,結果電子腳環一解除,詐團主嫌就馬上逃跑了!

黃國昌指出,遲遲沒有制定《棄保潛逃罪》,落跑沒有成本。(圖/黃國昌提供)

黃國昌指出,遲遲沒有制定《棄保潛逃罪》,落跑沒有成本,他在上個月總質詢時閣揆陳建仁時,認為持續「研議」是可以預期的。黃國昌批評,法制上的怠惰,已經導致公平正義的天秤徹底失衡;更嚴重的問題是,在欠缺完善防逃法制的情況下,法院竟還自創標準,讓科技監控淪為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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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揭露,基層檢警好不容易將詐團一舉偵破,卻在審理期間,因為基隆地院自行認定電子腳環監控的期限為9個月,所以在主嫌戴上腳環滿8個多月後,因表明不會逃亡、請求解除腳環,法院也就同意,結果電子腳環一解除,詐團主嫌馬上逃跑。

黃國昌坦言,此案讓基層檢察官炸鍋,直言「刑事被告科技設備監控執行辦法」根本沒有限定九個月的期限,他反問司法院,到底是誰讓基隆地院可以恣意創設法令所無的九個月期限?其他案件為何就沒有這個莫名其妙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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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痛批,此例一開,那所有案件都不用防逃了, 整個防逃機制乾脆廢掉好了,基隆地院和司法院應該出面向社會清楚說明,到底依據為何?現在詐騙主嫌跑了,誰要負責?絕不能讓法院的恣意,使台灣淪為詐團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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