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週四12~週五21】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吳崢 李柏毅 簡舒培 溫朗東【政治讀新術】完整版20241212

法院認定詐領4900元 她被判緩刑丟了縣議員身分

發布時間:2024/3/21 12:13

黃碧妹涉嫌詐領4,900元議會出席費,被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她不服提出上訴,三審於昨天駁回全案定讞。(翻攝自黃碧妹臉書)
黃碧妹涉嫌詐領4,900元議會出席費,被緩刑2年,褫奪公權1年,她不服提出上訴,三審於昨天駁回全案定讞。(翻攝自黃碧妹臉書)

圖文/鏡週刊

親民黨台東縣議員黃碧妹因涉嫌詐領2天議會出席費4,900元,一、二審都被依《貪污治罪條例》判刑1年10月,宣告緩刑2年,將褫奪公權1年,她不服再提出上訴,三審昨(20)日結果出爐,最高法院認定維持原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她雖不用入獄,但卻因此丟失縣議員身分。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黃碧妹擔任台東縣議會第19屆議員時,在民國109年10月22日涉嫌虛偽簽名,詐領10月20日、21日的議會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等津貼等,加總4,900元。台東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黃碧妹涉犯貪詐取財物金額在5萬元以下,得依貪汙罪規定減輕其刑,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犯後態度尚佳,加上犯罪所得不高、詐領次數不多,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2年,得向公庫支付15萬元。

黃碧妹不滿判決上訴二審,主張僅因領取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合計4,900元,行為只構成刑法普通詐欺罪,未違背職務,未損及人民權益,此輕微不法行為,若以貪汙罪論處,判刑確定將褫奪公權,會喪失議員的資格,認為所受懲罰過苛。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二審經台灣高等法院花蓮高分院審理,於去年8月駁回上訴,認為黃的貪汙行徑,顯已破壞國民對政府信賴及社會公義,有褫奪公權有必要性,應維持原判。黃之後又再度上訴,三審同樣遭最高法院駁回,全案於昨天定讞。

更多鏡週刊報導
新北國中生遭割喉身亡 涉行凶「乾哥」遭移送地檢偵辦
老翁參加一日遊搭遊覽車遇死劫 保險理賠金額270萬元
遊覽車撞涵洞遭削車頂1死14傷 倖存乘客還原事發經過:就快到家了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