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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不平的原因?監察院控高公局「廉政弊案」接二連三

發布時間:2024/8/14 13:17

異動時間:2024/8/14 13:19

記者陳弘志/台北報導

交通部高公局中區養護工程分局日前遭廉政署查獲多起廉政不法案件,上至分局長等多人辦理工程採購案件時,疑接受承攬廠商財物餽贈、飲宴招待、關說請託,及工程缺失等事,且下至大甲工務段人員也發生盜賣公有財物遭起訴、苗栗有人不實填載會計憑證被緩起訴。監察院三名監委蔡崇義、郭文東、趙永清調查後,報告於113年8月9日於監察院通過,要求交通部督導高公局確實檢討改善。

監察院指出,高工局上至「分局長」等多人疑似接受承攬廠商財物餽贈、飲宴招待、關說請託,爆發工程缺失。(示意圖/Pixabay)
監察院指出,高工局上至「分局長」等多人疑似接受承攬廠商財物餽贈、飲宴招待、關說請託,爆發工程缺失。(示意圖/Pixabay)

監委指出,本案熊德維等4員疑涉貪污治罪條例一節,雖彰化地檢署111年度他字第721號案偵辦結果,以「查無不法實據」行政簽結,惟就多次接受承攬廠商飲宴招待及收受財物餽贈,且未落實廉政倫理規範登錄等情,則查明屬實,已足動搖民眾對公務員廉潔形象之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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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熊德維身為簡任高階文官,且擔任機關首長職務,動見觀瞻,卻帶頭違反廉政倫理規範,其對政府形象之傷害,更非一般文官可比。高公局未忖及此,於112年1月間核予熊員等4人記過處分後,於次(2)月9日所核定之111年度年終考績竟仍將這些人都列甲等,熊德維甚至受評為85分的高分,僅較往年降調1分,除難以有效發揮警惕作用外,也難令人信服高公局落實廉能政府之決心,高公局案關考績評核結果核有不當,應予檢討改善。

至於大甲工務段及苗栗工務段所涉不法情事,監委表示,大甲工務段盜賣公產案,顯示其庫房管理作業流程有疏漏,惟查其時任饒姓段長於發現缺失後,除要求盜賣人員曾姓員工回補財物外,另並迅速調整庫房管理流程及修正相關作業規定,應處尚稱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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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苗栗工務段邱姓員工不實核銷會計憑證案,經查邱員是因新冠疫情期間,為免機關遲誤經費核銷時限,而有本案的違法,且確已實際合法使用,非為個人私利而犯貪瀆。以上兩案,衡情均有可憫,且違失人員事後均已受到刑事訴究及行政懲處在案,後續由高公局自行督管、輔導,以免類此情事再度發生。

監委指出,近來多有發生檢察機關因過度擴張偵查不公開之權限,而影響其他機關調查權情事,法務部允通盤檢討,研提兼顧「偵查不公開」及「不妨礙刑懲並行機制」方案,並予明確規範,避免類此爭議一再發生,徒增機關行政協調的勞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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