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墾丁沙灘陽傘插滿天!年繳權利金曝光 網:爽賺1個週末就回本

發布時間:2024/8/26 14:35

實習記者吳嘉汯/綜合報導

來墾丁沙灘遊玩,放眼望去看見一根根的陽傘插旗在沙灘上,網友見此痛批「這在玩爛墾丁!」對此,墾管處開放南灣沙灘於去年4月對外公開招標,未來白砂及帆船石沙灘也將採取此經營模式。這也讓許多人感到好奇,取得經營權的業者要繳交多少權利金?金額曝光後,不少人表示:「這一年的金額在一個週末就賺回來了吧?」有學者表示,這個權利金金額是屬於市場機制。

沙灘示意圖。(示意圖/取自 Unsplash )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目前南灣沙灘有3家水上遊憩業者取得經營權,這三家業者簽約前要先繳納3萬元的履約保證金,接著每一家公司旗下20家至30家的陽傘出租業者以及水上遊憩業者,金額也會有所不同:「水上摩托車(每輛)4000元/年、陽傘承租(位)2000元/年、水上摩托車及陽傘6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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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王小姐認為,雖然招標廠商進來,規定他們協助維護沙灘環境,但無法相信真的有做到清潔;另外,戴小姐認為,使用者付費合理,應該要讓遊客自己選擇跟誰租,不該限制遊客要在哪插陽傘,最後,羅小姐聽完價格,直呼自己也要去插旗,繳一年賺取的錢不止10倍吧。

高雄餐旅大學觀光研究所教授劉喜臨表示,「委外經營(OT)在人力短缺、公部門經費有限狀況下,屬於現在趨勢」接著提到,「公部門要如何執行公權力,是很重要的一環,不能委外經營後就不管理」要是未來出現爭議事件、違反事項就記點,「超過一定的點數,將取消經營資格」,希望業者可以尊崇行政命令,進行的強制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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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權利金的設定,為市場機制,隨著委外經營時間拉長,公部門到時也會依照實際營運狀況,未來重新簽訂契約時,會調整權利金及內容。劉喜臨表示,墾管處應該拋下「保育為主、遊憩為輔」的包袱,積極地沙灘管理、行銷這一塊,讓消費者知悉每一個沙灘的管理模式,不想被陽傘業者打擾,就可以選擇前往小灣等其他沙灘,「只要消費者知悉、認同,才會到那裡去,很多的糾紛都是消費者不知道,到了才發現怎麼會這樣,自然就會產生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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