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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囚為何關10年仍未伏法?律師揭「1關鍵」好拖延:都是這樣玩

發布時間:2024/9/21 10:12

記者李惠婷/綜合報導

由37名死囚聲請的「死刑存廢釋憲案」,憲法法庭昨(20)日做出合憲限縮的判決,未來將維持一貫見解即死刑未違憲,但須限縮適用範圍;而此次聲請中唯一的女死囚「驚世媳婦」林于如,在2013年6月遭最高法院判處死刑定讞,至今仍在台中女子監獄等待槍決,對此,許多民眾便疑問「為什麼一堆死刑犯都不執行?」律師林智群點出關鍵。

林智群表示若死囚聲請非常上訴等,在程序結束前都不得執行死刑。(圖/翻攝畫面)
林智群表示若死囚聲請非常上訴等,在程序結束前都不得執行死刑。(圖/翻攝畫面)

林智群昨日於臉書回答「為什麼一堆死刑犯都不執行」的疑問,指出法務部的一項執行死刑規則,在109年新增一個規定,表示若死刑犯有聲請「非常上訴」、「再審」及「大法官解釋」,於程序結束前不得執行死刑,「那一堆死刑犯為了續命,當然是一直聲請非常上訴、再審,或聲請大法官解釋(這次也是一堆死刑犯聲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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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可以這樣一直聲請一直不執行嗎?」林智群坦言,死刑犯及其辯護律師都深諳此道,「之前就是這樣玩」,且現在大法官解釋都已出爐,「還能再聲請什麼程序阻擋執行?我也很好奇。」

林智群補充,憲法法庭此次給死刑設了眾多限制,比如全部承辦法官都要一致同意判死刑、有精神障礙不能判死刑、不是最嚴重之罪不能判死刑等,他認為那37個申請釋憲的死刑犯的律師,應會拿這個憲法法庭判決,分別採取相對應的救濟措施,應該會有一堆人聲請檢察總長提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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