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四12~週五21】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政治讀新術_每周一四

該買房或ETF?他分手3年多存120萬 專家支招:「這樣做」滾出1700萬!

發布時間:2024/11/7 19:15

記者蔡昀庭/台北報導

一名網友發文表示,自己和女友分手後,存下120萬元,加上以前的存款共有260萬元,因此上網詢問應該先買房還是買ETF。對此,許多人留言表示可以買0050或006208,甚至入手台積電也不錯。而理財專家則分析,投資市值型ETF,20年有望滾到1700萬元。

他分手3年多存120萬,總存款達260萬,專家支招:「這樣做」滾出1700萬。(示意圖/pixels)
他分手3年多存120萬,總存款達260萬,專家支招:「這樣做」滾出1700萬。(示意圖/pixels)

原PO分享自己和女友分手後存錢存很快,3年存了120萬元,加上過去原有的存款,目前總共有260萬元,因此在猶豫應該買ETF增加被動收入,或是買房。對此,網友看法不同,有人表示260萬買房應該很吃緊,但若後期有把握撐住,買房比較好。另一派人則認為可先買ETF,繼續存錢,等ETF稍漲,加上領了幾年配息,屆時再買房比較穩妥;更有人喊話可以買0050、006208或者台積電。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對此,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有理財專家指出,以本金260萬元來看,可以當作1千萬元左右房子的頭期款,不過現金流將卡很緊。如果投資市值型ETF,例如元大台灣50(0050)、富邦台50(006208),長期年化報酬率約為10%左右,以10%複利計算,20年可以滾到1700萬元;若保守一點,以8%計算,20年也可達到1200萬元。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本資料僅供參考,投資人應獨立判斷,審慎評估並自負投資風險。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