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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林穎孟涉詐助理費 一審宣判出爐了!2罪各判5年8月、3年8月徒刑

發布時間:2024/11/29 10:04

異動時間:2024/11/29 10:22

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曾有「甜心議員」稱號的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因涉嫌利用人頭助理詐領公費助理費,今(29日)遭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刑。法院認定她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判處有期徒刑3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另圖利罪部分判
處有期徒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其時任男友葉曜彰因涉圖利罪,同樣被判有期徒刑5年8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仍可上訴。

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涉犯2罪,各判5年8月、3年8月徒刑。(合成圖/林穎孟臉書)

事件起於2020年3月,林穎孟的前助理向媒體爆料,指控她對助理要求苛刻,甚至要求女助理請生理假需附證明,並以葉曜彰掛名辦公室執行長,涉嫌人頭助理詐領補助款。雖林穎孟當時反提告5名前助理妨害名譽,但案件未獲起訴,反而在調查過程中揭發她於2018至2020年間,與葉曜彰合謀利用郭姓女子掛名人頭助理,詐領公費26萬餘元。不法情節曝光後,林穎孟曾以100萬元交保,最終仍遭檢方以貪污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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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林穎孟在偵辦期間與具保人、即其前夫林姓少東離婚,婚姻僅維持2個月。離婚後,林男以已無夫妻關係為由聲請退保,法院裁定林穎孟需自籌100萬元,否則羈押。她家屬緊急籌款解決,林穎孟則在步出法院時未做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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