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四12~週五21】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政治讀新術_每周一四

台銀行員勾結律師「詐騙1.1億」金管會重罰2200萬:內控嚴重缺失

發布時間:2025/3/11 21:10

記者蕭廷芬/綜合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辦一起金融詐騙案,發現游姓律師與台灣銀行行員組成詐騙集團,利用虛擬貨幣洗錢,詐騙金額高達1.1億元。金管會今(11)日宣布,因台銀內控疏失,依《銀行法》第129條第7款規定,對其裁罰2200萬元,創主委彭金隆上任以來最高罰鍰。

金管會今(11)日宣布,因台銀內控疏失,對其裁罰220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金管會今(11)日宣布,因台銀內控疏失,對其裁罰2200萬元。(示意圖/資料照)

調查顯示,台銀行員郭、黃兩人自110年4月至113年7月,與客戶有不當資金往來,甚至代辦交易。其帳戶曾被列為衍生管制帳戶,內部系統也多次警示異常交易,但台銀未即時發現並應對,顯示內控機制嚴重缺失。此外,台銀未能有效監控「資金匯入後迅速轉入境外虛擬貨幣交易平台」的交易,讓有心人士藉未誠實申報規避監管。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金管會指出,台銀在交易監控與員工行為管理方面皆存漏洞。涉案行員長年利用台銀帳戶進行可疑交易,帳戶更早在107年即被警示,但台銀未採取有效調查與管理,導致問題持續發生。此外,內部警示交易多由涉案行員所屬分行負責查核,卻未落實資金來源審查,顯示總行控管不足。

金管會強調,這次重罰2200萬元,旨在警示銀行業者強化內控,避免類似案件重演。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本資料僅供參考,投資人應獨立判斷,審慎評估並自負投資風險。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