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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銀勾詐洗錢36億!金管會祭出最高罰款3200萬元 銀行局:應檢討業績導向

發布時間:2026/5/12 18:56

記者蔡曉容/台北報導

台中商業銀行日前爆出行員涉嫌詐團開戶和洗錢防制的醜聞,總計洗錢 36 億元。金管會今(12)日宣布,台中銀(2812)在辦理存款開戶、客戶身分持續審查及帳戶監控等作業時,存在多項重大缺失,顯示其內部控制制度未臻完善且執行不力,違反銀行法及洗錢防制規範,裁罰 3,200 萬元,寫下銀行最高裁罰金額。銀行局局長童政彰表示,將和銀行公會討論,減討銀行業績導向問題。

銀行局局長童政彰表示,將和銀行公會討論,減討銀行業績導向問題。(圖/蔡曉容攝)

中檢近日偵破台中銀中部 6 名分行經理、襄理共同洗錢 36 億元。金管會表示,稽查期間發現該行旗下 10 家分行於辦理 21 家企業戶開戶時,未落實認識與審查客戶、外出開戶查核時未依規進行影像留存,並在後續交易監控、疑似洗錢申報等環節出現多項疏漏,包括缺乏異常交易表徵、未辨識高風險客戶、代理人大額取款未控管等。部分帳戶明顯異常卻仍被以「合理交易」或「持續觀察」結案,未依規補件或調升風險。金管會依據銀行法第 129 條第 7 款裁罰新台幣 3,2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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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政彰今日出席金管會例行記者會,表示會和銀行公會交流意見,包含事前會責成銀行加強誠信治理、事中即時導正和防止行員的偏差行為,並於事後通盤檢討業績導向和過度行銷,導致行員鬆懈和讓步,預計年底前提供初步方向。童政彰強調,「洗錢防制是金融機構的重中之重」,相關缺失是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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