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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擊邱忠義甩鍋!鍾文智電子監控未延長 書記官工會5點聲明

發布時間:2025/3/30 18:19

記者莊蕙如/綜合報導

前「連一鮑魚」董事長鍾文智因涉嫌炒作存託憑證賺取暴利,遭判刑30年5月定讞。然而,鍾文智卻在判決後棄保潛逃,並被通緝。鍾文智曾一度受到科技設備監控,然而高等法院裁定不再延長監控,卻未公開裁定結果,且未通知檢方。對此,負責審理的審判長邱忠義將責任推給書記官,表示送達與通知是書記官的責任。此言論引起台灣書記官工會的不滿,今天(30日)發佈五點聲明,強烈批評邱忠義的推卸責任,並指出這樣的行為使書記官在維護勞動權方面面臨困難。

台灣書記官工會今(30日)發佈五點聲明,強烈批評邱忠義的推卸責任。(圖/翻攝自刑事局官網)

邱忠義接受《知新聞》採訪時為自己辯解,表示《刑事訴訟法》對裁定的格式並未明文規定,即使是口頭通知也可以視為有效。他解釋,合議庭當時未製作正式書面裁定,且這樣的處理方式並不違法,將送達與通知的責任歸咎於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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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官工會則反擊邱忠義的言辭,指出他企圖將自身的違法行為推卸給書記官,並且在媒體上發表錯誤的見解,造成外界對法院處理裁定的誤解。工會強調,根據《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裁定書應由法官製作並簽名,而書記官的責任僅在於收到裁定書原本後,依照原本製作正本並送達。工會指出,若合議庭未交付裁定書原本給書記官,書記官無法進行送達。

此外,工會還批評邱忠義未檢討自己的行為,反而公開支持口頭通知和審理單批示作為正式裁定,這可能誤導外界並對司法人員造成不公平的印象。工會也擔心這樣的做法可能導致書記官在製作正本時出現理解誤差,進而面臨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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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工會強烈呼籲司法機構對邱忠義展開自律、評鑑及人事審查程序,並保障書記官在合法和安全的環境下執行職責。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匿名的「法官論壇」也有法官批評指出,「裁定」必須口頭諭知或送達裁定書才發生效力,但本案兩者都沒有,「略式裁定」非正式裁定書,試問書記官要如何製作正本?該文直指邱忠義合議庭的問題在於「未送達、未公告、未宣示」,若檢察官得知裁定內容,依法可提起抗告,與電子監控屆滿後失效是兩件事情,痛批邱忠義強詞奪理,「即使騙得了外行人,也騙不了深諳刑事訴訟程序的自律委員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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