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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萬陸配心慌慌!突通知補「喪失原籍證明」否則除籍…移民署認:部分個案返陸有困難

發布時間:2025/4/9 17:29

記者邱梓欣/綜合報導

移民署近日通知在台「中配」限期繳交喪失原籍證明,否則恐遭撤銷在台定居、戶籍,移民署副署長陳建成今(9)日在立法院備詢時證實,近期已向1萬多名取得台灣身分但未繳「喪失原籍證明」的陸配發出通知,要求在3個月內補交。不過,他坦承,有部分陸配因等等因素,無法回大陸辦理「喪失原籍證明」,移民署將會向陸委會及海基會尋求解方。

已向1萬多名取得台灣身分但未繳「喪失原籍證明」的陸配發出通知,要求在3個月內補交。(圖/移民署提供)
移民署已向1萬多名取得台灣身分但未繳「喪失原籍證明」的陸配發出通知,要求在3個月內補交。(圖/移民署提供)

許多來台多年的陸配近日接到移民署的通知書,要求在3個月內繳交喪失原籍證明等文件,否則將面臨撤銷在台定居證和戶籍登記的命運,然而許多中國籍配偶來台已2、30年,早已與中國親人斷聯,直呼「不可能辦到」。對於移民署突然的大動作「身份大風吹」也遭立委質疑,該法案多年來都不執行,現在才突然要求限期補繳,是否為亞亞案才搞出的政治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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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副署長陳建成今日赴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備質詢時表示,國內目前有36萬大陸配偶,其中有14萬人已經獲得在台定居,大部分都有繳交喪失原籍證明,但有1萬多人尚未繳交。

陳建成表示,陸配繳「喪失原籍證明」不是突然在做,而是一直持續進行,因為兩岸關係是以「單一戶籍」為有序的交流依據,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台灣人民不得在大陸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護照,以避免雙重身分造成權利義務重疊。若有文件申請的實質上困難,可向移民署反映困難處,政府絕對依法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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