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五21~週六21】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政治讀新術_每周一四

王涂芝罰俸 法院:未縱放郭哲敏 出入招待所有違失

發布時間:2025/5/9 13:31

新北地檢署檢察官王涂芝,因出入88會館私人招待所等,遭移送懲戒。懲戒法院今天考量,難認她有縱放、包庇郭哲敏,但她2次至私人招待所及開拘票有違失,判罰俸3月。可上訴。

圖為新北地檢署。(圖/中央社)

另一方面,時任警政署政風室主任的高檢署檢察官黃錦秋,懲戒法院2月間判決她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檢察事務官。黃錦秋已提起上訴。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判決指出,檢察官王涂芝分別於民國109年1月17日及7月10日晚間與檢察官黃錦秋等檢警人員聚餐結束後,前往涉嫌刑事犯罪的郭哲敏及涂誠文管領的88會館及睿森銀樓地下室,無償接受招待。

判決指出,王涂芝於偵辦郭哲敏涉嫌違反銀行法等案件,對郭哲敏簽發拘票,並為限制出境、出海的處分,卻於郭哲敏四次入、出境時,指示司法警察不執行拘提及限制出境、出海,任由郭哲敏入、出境,有浮濫開立拘票、縱放、包庇郭哲敏等違失。經監察院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合議庭審理後,認為尚不足以認定王涂芝有縱放、包庇郭哲敏的違失,但她2次至私人招待所接受招待,以及開立拘票有違比例原則等,已違反檢察官倫理規範規定,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

懲戒法院指出,考量王涂芝至私人招待所接受招待的違失,是受其信賴的資深檢察官黃錦秋邀請而赴約,與會者均為檢警人員,致警覺性降低,而疏於查證;其未能謹慎使用拘票並妥為填載管制表,是急於掌握被告行蹤而便宜行事,違失的動機、目的及方式並非惡劣,卻已減損公眾對司法的信賴,影響程度大。

合議庭考量,王涂芝被行政調查時,坦承前往88會館,並主動說明,也有至睿森銀樓地下室接受招待,自行簽請迴避郭哲敏刑事案件的承辦,無隱瞞之情,也未因黃錦秋的慫恿而否認曾至88會館,行為後態度堪稱良好。

合議庭認為,王涂芝違失情節尚未達不適任檢察官或公務員,而應予汰除的程度,施以罰她現職月俸給總額3個月的懲戒處分,應足以產生警惕效果。全案可上訴。

(中央社)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