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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垃圾夾高空煙火致清潔車起火 可罰6000元

發布時間:2025/6/10 13:22

台北市環保局今天表示,9日內湖安康路作業中的垃圾車發生起火,事因有人在垃圾中夾帶高空煙火,當下後車斗沒開,雖避免有人受傷,但含爆裂物已違反廢清法,可罰新台幣6000元。

台北市消防局9日下午獲報,內湖區安康路發生垃圾車起火事件,派員到場發現為車輛後斗內部起火,人員已自行撲滅。(圖/翻攝照片)

消防局9日傍晚5時48分許獲報,指內湖區安康路315巷、434巷路口發生垃圾車起火事件,引發輿論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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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環保局內湖區清潔隊長蔡仲益告訴中央社記者,事發時間是9日傍晚5時40幾分,有人丟垃圾後,第一次做壓縮動作時,工作人員看到稍微冒煙出來,駕駛聽到鞭炮爆裂聲,直覺判斷應是有人在垃圾袋裡面夾雜鞭炮所致。

他說,當天的作業人員是比較有工作經驗者,有依照平常訓練時的標準作業進行,沒有打開後車斗,藉此避免傷及其他丟垃圾的市民,然後馬上拿出2個隨車攜帶的滅火器,約10到15分鐘完成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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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仲益說,作業人員也有通報消防局,消防人員到場時,再度灑水,確認完成滅火,又為了安全起見,有把垃圾倒出來檢查,因而發現當中有高空煙火,並告知沒有打開後車斗是正確作業,確保在場市民安全。

他強調,垃圾夾雜高空煙火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可處3600到6000元,並因是爆裂物,可處最重的6000元;已報警處理,因為危及公共危險,有可能觸及刑法。

蔡仲益說,煙火秀業者應深諳相關物品處理規定,推測可能是一般人或常用煙火的宮廟人士所為,提醒市民絕對禁止在垃圾袋夾帶電池、行動電源、高壓噴霧瓶罐、洗廁劑殘留的腐蝕性液體瓶罐、金紙香灰餘燼及炮竹、碎玻璃、水銀溫度計、粉狀物達到一定濃度(麵粉、奶粉)等,因為非常容易爆炸,會傷及他人。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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