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二12~週四12】
李明賢 黃揚明 葉元之 江怡臻【鄉民監察院】完整版20250610
楊皓如 徐佳馨【好厝抵家】完整版20250606

裝針孔通拍學生!「創意私房」陳老師遭判12年想交保 法院駁回:再續關2個月

發布時間:2025/6/10 14:24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在「創意私房」案件中,犯行數一數二惡劣的前教職人員「陳老師」陳勻浩,上月一審遭台中地院重判12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由於羈押期限屆滿,陳勻浩在宣判前曾請求交保,聲稱想向家人道歉、告別,卻遭法院駁回,決定從6月13日起再續押2個月。

「陳老師」陳勻浩,上月一審遭台中地院重判12年徒刑。(資料照/翻攝畫面)

陳勻浩被控犯下多起性隱私侵害案件,經檢警調查,他任教職工作時會將針孔攝影機裝在寶特瓶或芳香劑內,放到補習班的廁所中,偷拍女學生跟同事上廁所;由於他還在學校中擔任代課老師,趁這帶學生去參加校外活動,找藉口帶學生去他家洗澡,並利用預先設好的針孔攝影機偷拍,受害學生高達30人。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中地院上月29日宣判,依對未滿14歲少女猥褻及散布猥褻影像等多項罪名,判處陳勻浩有期徒刑12年,全案仍可上訴。陳男近日聲請交保時表示,已與3名被害人和解並完成賠償,盼能在判決確定前出外工作,償還其他被害人,同時也希望入監前能與年邁父母道別。他強調並無逃亡意圖,請求法院給予交保機會。

不過法院並不買帳,指出陳勻浩所涉為5年以上重罪,且身為教職人員,長期濫用職務便利,自2015年起至2023年持續犯案,對學生與同事偷拍行為惡劣,受害人數眾多,嚴重侵害被害人身心健康。考量其有逃亡之虞且案情重大,裁定駁回交保聲請,自6月13日起續押2個月,以確保審判順利進行。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FTNN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FTNN新聞網》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或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保護專線。

◎《FTNN新聞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