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廁所驚見打火機!竟是偷拍攝影機 物流司機判刑3月賠償逾12萬

發布時間:2026/7/31 18:44

實習記者藍彥欣/綜合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一家公司廁所驚見「打火機造型」的微型攝影機,竟是新竹物流張姓司機送貨時趁機安裝,偷拍如廁影像,時間持續57分鐘後就被發現報警。法院審理後,判處張男有期徒刑3個月,民事部分則須賠償共12萬4580元。

張男將微型攝影機放置於廁所角落,偷拍如廁影像,遭判有期徒刑3個月。(圖/翻攝士林地檢署官網)

判決指出,2024年10月18日下午1時14分,這名張姓司機進入客戶公司送貨時,將具有錄影功能的打火機型攝影機放置於廁所角落,鏡頭對準馬桶偷拍下2人如廁的畫面,直到一名男子於2時11分發現打火機位置異常,查看驚覺是微型攝影機,立刻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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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到場查扣攝影機與iPhone 15 Pro Max,並在記憶卡中找到偷拍影像。調查顯示,張男在警詢與偵訊時均坦承犯行,現場另有24張採證照片、記憶卡檔案及數位證物勘察報告等證據。檢察官隨後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認為,張男利用送貨之便偷拍,嚴重侵犯被害人隱私與人格。雖然影像未外流且僅為單次犯案,但仍造成被害人精神痛苦,刑事部分,判決有期徒刑3月,民事部分須賠償被偷拍的女子與男子精神慰撫金各6萬元,另加女子醫療費4580元,合計12萬45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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