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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被要求補做環評、建立業者退場機制 柯志恩:能源署核發光電案許可「毫無監督」

發布時間:2025/7/3 17:11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高雄大樹區佔地51公頃的和山光電案場將大片山坡地剷平,遭抗議破壞水保安全,高雄市府在事情揭露後發函經濟部能源署,最後決定廢止使用許可。日前大動作現場會勘並揭露此事的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今(3)日要求,經濟部應強化申設光電場的源頭把關機制,國家光電開發目標與規劃應依法補做能源政策環評,盤點適當的區位與土地使用面積,不法業者違規頻繁與情節重大者予以撤銷許可、建立退場機制。

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被要求補做環評、建立業者退場機制 柯志恩:能源署核發光電案許可「毫無監督」
高雄大樹區佔地51公頃的和山光電案場將大片山坡地剷平,遭抗議破壞水保安全,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今(3)日要求,經濟部應強化申設光電場的源頭把關機制,依法補做能源政策環評並建立退場機制。(圖/柯志恩辦公室)

蓋光電場案,成為台灣當前光電開發亂象的最糟惡例,環保團體協同立法委員柯志恩針對當前光電政策及開發亂象,批判經濟部只顧衝量、罔顧國土生態環境,要求經濟部強化申設光電場的源頭把關機制,而國家光電開發目標與規劃應依法補做能源政策環評,盤點適當的區位與土地使用面積,更應嚴懲惡劣的不法業者,針對違規頻繁與情節重大者予以撤銷許可、建立退場機制,杜絕扛著綠能大旗,危害國土環境的不當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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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志恩今日開記者會表示,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誇張大膽的挖山違法開發行徑,引發地方與社會強烈不滿。此案屢次檢舉開罰無效,顯示業者有恃無恐,若非社會輿論的壓力,高雄市政府會撤銷二期水保許可?經濟部會對二期撤照嗎?此惡例顯示經濟部能源署對核發籌設許可的光電案場毫無監督作為,究竟是有監督機制沒落實?還是根本沒有監督機制?目前開發案的一期許可仍維持有效,但一期的水保也違規遭裁罰7次,國人擔心的土石流和飲用水安全隱憂仍在,因中央和地方對如此重大違法的廠商,只要求限期改善,但「限期」多久,真能改善完成?在「未改善」完成前,是否形同護航業者營利,萬一土石造成居民傷害,哪一官員可承諾負責?

環保團體訴求應有明確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批評經濟部卻擺爛不作為,大樹案只是台灣光電開發亂象之一,這次一定要請經濟部和能源署針對不當開發案明確訂出退場機制,並要求落實查核,也應要求地方政府落實嚴格把關,退回選址不當的開發案,同時支持應做光電政策環評的訴求,否則在光電目標逐年提高的情況下,台灣國土遭光電侵蝕破壞的案例將層出不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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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陳祺忠表示,在2020年7月農地變更光電小兩甲關門時,許多環團都建議要有比較明確的監督查核處罰退場機制,避免太陽光電案場爭議不斷發生,讓台灣綠能發展極其不順利,顯然包含行政院、經濟部和能源署並沒有採納建議,以至於後來的漁電共生不養漁,農地變更光電大砍樹的爭議不斷發生。陳祺忠進一步表示,三個月前,在場的NGO透過立法委員洪孟楷辦公室,再次要求能源署明確制定監督查核、處罰及退場機制,然而三個月後的回文,能源署一如既往的以再研議以拖待變,農業部承受壓力雙手一攤說沒問題或無能為力。

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表示,經濟部能源署提出未來光電裝置容量目標至2035年要達35GW,原訂2026年太陽光電20GW尚未達標,迄今已產生這麼多問題,經濟部應該先檢討當前光電推動機制,採納環團及民眾提出的意見,修訂法規避免重蹈覆轍,而非急著再增設15GW目標。

陳椒華也表示,除了政策環評外,未來增設的光電,很多會往山坡地發展,因此農業部應儘速修法,將水土保持計畫公開來接受監督,而經濟部、環境部及農業部針對填築基地所使用的廢棄物或焚化爐底渣,更應訂定嚴謹的查核機制及強化法規修訂,並應避免於生態敏感區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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