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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官也淪詐團共犯!辯稱月薪8萬不會涉險仍遭起訴 恐面臨免職命運

發布時間:2025/7/13 18:04

記者洪宗荃/綜合報導

調查官首例!調查局高雄市調處調查官劉晉廷涉嫌擔任詐團「收簿手」,於去年7月間,以4900元的代價,2次前往台中市超商、貨運站提領含有被害人信用卡的包裹。對此,劉男辯稱自己月薪8萬元,不會為了幾千元酬勞涉險,以為包裹內容物僅為客戶資料,但台中地檢署日前偵查偵結,仍將劉男依詐欺等罪嫌起訴。調查局在收到起訴書後,已將劉男轉往內勤,近期將召開考績會,劉男恐將面臨記兩大過免職。

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調查官劉晉廷遭
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調查官劉晉廷遭台中地檢署依詐欺等罪嫌起訴。(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劉晉廷是調查班58期,曾在中部專業單位擔任員警,分發至高雄處僅3年,負責外勤緝毒工作。據了解,劉男在去年7月14日前往台中市西屯區超商領取裝有被當作人頭帳戶帳本、信用卡的包裹,再拿去空軍一號貨運站轉寄,因被害人察覺受騙,報警後案情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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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調閱監視器掌握劉晉廷行蹤並循線逮人,雖然劉男偵訊時坦承有提領、轉寄包裹,但辯稱是為添補家用才接案幫人寄送文件,不知這是違法。他強調,自己從事調查官,1個月薪水約8萬元,不會為了1500元讓自己陷於被追訴的風險,而且他也有傳訊息詢問內容物,對方回覆為客戶資料。

不過檢方認為,劉晉廷依社會生活經驗,以及從事調查員的經歷,對於犯罪應比一般民眾有更深的理解及警覺,且報酬明顯超額,與常情不符,故不採信劉男的辯詞,依詐欺、洗錢罪嫌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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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起案件為首例調查官充當詐團收簿手的案件,一開始僅局長級少數高階官員知情,並下達封口令,直到近期劉男遭調職,案件才曝光,調查局估計近期將召開考績會,劉男恐將面臨記兩大過免職的情況。

◎《FTNN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判決確定者,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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