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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菸即將解禁!國健署宣布「2業者、14品項」有條件通過 未來會加強管理力道

發布時間:2025/7/29 13:45

異動時間:2025/7/29 14:18

記者盧逸峰/台北報導

由於《菸害防制法》修法納管加熱菸、禁止電子煙,加熱菸需經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才可上市販售。國健署今(29)日下午表示,經過毒理學、臨床藥理、成癮、公共衛生等領域專家,組成審查會,審慎逐一品項申請案審查,並經衛福部審慎評估,近期將提供2家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核定函。

經衛福部審慎評估,國健署近期將提供2家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核定函。(示意圖/資料照)

國健署將提供2家業者共14品項申請案有條件通過核定函,包括菲利普莫里斯股份有限公司的8個品項、傑太日煙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6個品項有條件通過。國健署說明,經審查委員逐一品項申請案審查和衛福部評估後,發給有條件通過核定函,也會針對業者要求落實青少年及孕婦保護措施,且不得販售菸品予未滿20歲青少年及孕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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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長吳昭軍今日也透露,審查委員會的兩屆委員非常努力審查,終於有了結果,目前兩家業者有條件通過,先依照審查委員建議對外公告,期間也會有準備期,業者將產品製造、生產、包裝,準備上市前還需要經過檢查,才可以上市;未來也會維持嚴格管理原則。

國健署指出,未來針對加熱菸產品上市,將加強嚴格管理力道,除業者需依行政處分所示,定期提交上市後監視及管控機制報告予衛福部,包含依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第6條規定、業者自行承諾、依審查會建議附款等相關研究報告及依法應遵行事項外,衛福部將嚴格審查前揭資料,如業者未能履行,將依法處理,最重可廢止原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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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重申,考量國際間出現各種新類型菸品,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之締約方會議針對新類型菸品中之加熱菸,建議納入菸品管制或禁用。菸害防制法於112 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包括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如加熱菸),增訂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機制,經審查通過,始得製造、輸入、販售。

衛福部參考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對加熱菸實施上市前審查其架構及多次與美國召開會議後,針對誘發青少年或未曾吸菸者開始吸菸之公共衛生風險效應,或因使用方式或產品成分、排放物改變,致其特定短期、長期健康危害等資訊,依本法第7條第3項規定授權訂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所有指定菸品及使用指定菸品時必要之組合元件,須經審查核定通過後,始得製造、輸入、販售。

◎《FTNN新聞網》關心您:吸菸有害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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