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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明昭遭控論文抄襲 警大發聲澄清:具獨創性、採取實證訪談

發布時間:2025/8/6 18:2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才剛上任中央警大校長不到一週,曾任職刑事局長、警政署長等要職的黃明昭便遭爆網友踢爆,碩士論文抄襲警政署以24萬元委託謝文彥教授的《街頭搶奪犯罪問題研究》研究案,謝文彥還是黃明昭的指導教授。對此,中央警大也緊急發出聲明回應,強調黃明昭的論文具獨創性,與指導教授之研究報告不同。

​  黃明昭爆網友踢爆論文抄襲,中央警大發聲明回應。(圖/內政部提供)  ​
黃明昭爆網友踢爆論文抄襲,中央警大發聲明回應。(圖/內政部提供)

中央警大表示,黃明昭校長於民國93年就讀本校犯罪防治研究所,撰寫其碩士論文《街頭搶奪犯罪者決意歷程之研究—以台北縣轄區為例》,係以指導教授謝文彥老師主持之政府委託研究案—「街頭搶奪犯罪問題研究」為基礎,針對當年街頭搶奪案最嚴重之臺北縣進行延伸性研究。二者犯罪學理論基礎相同,但研究對象、研究樣本、統計年度範圍、研究方法、訪談對象、訪談結果分析,與結論建議深化分析,均具獨創性,與指導教授之研究報告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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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說明,民國90年代初期「街頭搶奪」為當時社會盛行之犯罪問題及重要的研究議題,論文作者當時服務於台北縣警察局刑事單位,對研究議題具有實務偵辦之經驗,在進入犯罪防治研究所修課期間,本於學術研究(論文)回應犯罪實務的理念,與授課老師(也就是後來的指導教授)討論後,決定論文的方向與題目,由指導教授提供研究資料(包括犯罪理論與理論衍生之構念)與文獻回顧(譬如街頭犯罪盛行率與可能成因),撰寫論文後並依據指導教授意見修改文稿,該論文有於參考文獻中列引研究報告。

警大經初步檢視,該論文採用與研究報告不同的研究架構與方法(加害者特性暨情境因素,經決意歷程,對搶奪行為及終止搶奪行為之影響),採取實證訪談、分析被害情境調查及刑案現場勘查資料等方式,進行純質性之研究探討,且自行挑選10名研究對象進行深度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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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說,由於街頭搶奪犯罪之類型與成因,本有縣市地域差異之可能存在,其研究結果、發現及建議有相同結論,顯見街頭搶奪有犯罪成因本質共通性,但仍有地域性之獨特發現與建議,此乃該論文研究之價值所在。此外,本校訂有學術倫理相關調查與處理機制,本案將循規定程序辦理,以維學術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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