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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鬼須跟麒麟性交」嘉義男冒靈媒騙女性侵又詐財 重判14年5月

發布時間:2025/8/17 12:32

記者鄧宇婷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男子假冒靈學師父,聲稱能「通靈驅鬼」,並謊稱自己曾任刑警,博取一名深信鬼神女子信任,進而以「跟麒麟交合」為名,4個月內在摩鐵3度性侵女子,還錄下過程。男子更進一步以驅魔、「辭祖儀式」向女子家人詐騙1萬8500元。案件經嘉義與彰化地檢署合併偵辦,嘉義法院審理後,日前依性侵、詐欺等罪判刑14年5個月。

女子心靈脆弱之時被假靈媒哄騙。(示意圖/Pixabay)

判決指出,被告透過女友介紹認識受害人A女,得知她身體不適又信仰鬼神後,謊稱自己具備驅魔能力,甚至秀出子彈、手銬、短槍及刑警背心等,謊稱當過刑警,以此增加可信度。之後,被告透過LINE暱稱「麒麟」與A女聯繫,宣稱「我有派修羅保護妳、妳跟我做愛可以拿到我的修羅氣,壓制我體內的魔」;同時又以另一個帳號「泰迪」冒充靈學師父,告訴A女「妳家有很多鬼,必須跟麒麟性交保護家人」。A女深信不疑,自去年11月起,3度被帶到摩鐵性侵,還拍下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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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離譜的是,男子這段期間向A女的母親、妹妹和弟弟聲稱,「需要刺青增加神力來幫妳們家驅魔」要求他們贊助刺青費用,又以辦辭祖儀式、購買金紙燒給神明等理由,前後詐騙1萬8500元。最終A女驚覺受害報警,全案曝光。

審理時,檢方提出LINE對話、照片、證人供述及光碟影像等完整證據。法官認為,被告趁機利用對方迷信與脆弱心理行騙,嚴重侵害性自主權與財產權,且對被害人家庭造成持續性精神創傷。雖然他當庭認罪,但未展現悔意,也沒有補償措施,嘉義地院重判他14年5個月,並沒收拍攝性愛片的手機、鎮暴長槍、空氣手槍、子彈45顆等犯案工具。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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