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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摩鐵奪2子命 高院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孩子生命無法重來

發布時間:2025/8/27 19:38

記者鄧宇婷/綜合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一名36歲蘇姓女子,因獨力撫養壓力、精神狀況、毒品施用與藥物依賴問題,去年5月在汽車旅館涉嫌殺害年僅6歲、9歲的2名子女。一審新北地院國民法官法庭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終身。蘇女不服提起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27)日宣判,駁回上訴,全案仍可再上訴。

蘇女一審遭判無期徒刑,上訴二審高院遭駁回,維持無期徒刑。(圖/資料照)

判決書指出,蘇女當時因長期背負經濟與家庭壓力,加上身心狀況惡化,萌生輕生念頭,認為自己若不在,子女將無人照顧,因此決意攜子共亡。她先讓孩子飲用摻入安眠藥的飲品,見2人仍出現掙扎甦醒反應時,進一步以手壓頸,導致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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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時,蘇女強調已獲父親與姊姊諒解,並懇求將應執行刑改為30年徒刑,不過,新北市府委任的告訴代理人嚴詞表示:「至今沒有任何理由能原諒她,懇請重判。」

高院合議庭指出,雖然依刑法規定,無期徒刑服刑超過25年後,得許假釋出獄,而蘇女如今為了「數年自由」爭辯刑度,但奪走的2條稚嫩生命無可回復,認為一審量刑並無不當,因此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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