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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們放假囉!中秋、國慶應依法給假給薪 勞動部:違規恐遭罰100萬元罰鍰

發布時間:2025/10/3 17:23

異動時間:2025/10/3 20:40

記者王稚婷/綜合報導

近期逢中秋及國慶兩個國定假日,勞動部於今(3)日提醒,依《勞基法》第37條規定,勞工當日應放假且工資照給。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工資必須依法加倍給付。若假日適逢例假或休息日,雇主亦須安排補假,補假日若有出勤,同樣須給予加倍工資。

勞工中秋、國慶上班應依法給假給薪,違規恐遭罰100萬元罰鍰(圖/iStock)
勞工中秋、國慶上班應依法給假給薪,違規恐遭罰100萬元罰鍰(示意圖/iStock)

勞動部也提醒,各事業單位班態多樣,個案尚有差異,雇主應就各價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減少爭議發生。若協商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仍須取得勞工之同意,並確定調移後的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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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指出,若雇主拒絕未依規定給價,恐違反《勞基法》,最高處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若因工作性質,非固定周末例假,雇主也要與員工約定好休假日,並且一周一定要有一日休假。

根據勞動部規定,假設一位月薪為新台幣36,000的勞工,以36,000元÷30日÷8小時,推算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為150元,出勤8小時。而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10月6日(星期一)、10月10日(星期五):
性質為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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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0月4日、10月11日(星期六):
性質為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有關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試算: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

三、10月5日、10月12日(星期日):
性質為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出勤工作。

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圖/勞動部提供)
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圖/勞動部提供)

勞動部強調,「中秋節」及「國慶日」連假期間出勤及工資給付,事業單位應依法辦理。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就近向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處)、社會局(處)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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