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NN 新聞網
新聞大追查
  • FTNN 新聞網 Facebook 粉絲專頁
  • FTNN 新聞網 Youtube 頻道
  • FTNN 爆料投稿
【週一12~週二12】
鄉民監察院_每周二三
林楚茵 陳柏惟 周偉航 林育卉【政治讀新術】完整版20251027

蕭景田等27人遭控行收賄案獲判無罪 士檢不服今聲明上訴

發布時間:2025/10/27 14:15

記者洪宗荃/綜合報導

國民黨前中常委蕭景田、北投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遭指控在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由曾繁川陪同蕭景田走訪士林、北投25名里長候選人,並在拜訪時將裝有林杏兒選舉文宣及現金6000元至1萬元的信封袋交給里長候選人,被士林地檢署依涉嫌《選罷法》投票行收賄罪,起訴蕭景田等27人,不過士林地院今年9月宣判被告27人無罪。對此,檢方今(27)日決定提起上訴。

士林地檢署。
士林地檢署。(圖/翻攝自Google地圖)

檢方強調在收受判決書後,認為法院對於證據採認與法律適用有疑義,已於今正式先行聲明上訴,後續將依法補提具體上訴理由書,請上級法院依法審酌。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士林地院判決認定,相關事證最多僅能證明部分里長確有收到現金,其中包含曾繁川退還的選舉保證金2萬元,無法證明其他里長候選人也有收到錢,且選舉期間政黨或黨內人士「贊助」里長競選經費並不罕見,難以直接推論為賄選。

士林地院也表示,蕭景田身為國民黨中常委、北投區黨部前主委,又在北投區經營麗禧溫泉酒店,於公於私,自掏腰包贊助北投、士林區的同黨籍里長競選經費,並要求該選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陪同拜訪,未偏離常情,且如此拉票、催票動員,是政黨競爭下常見的動作,難認是以金錢對價交換選票的買票行為,更何況部分里長候選人本就被國民黨劃分為支持林杏兒的責任里,理當為林杏兒造勢,檢方主張的「行賄必要性」難以成立。

廣告 更多內容請繼續往下閱讀

您已閒置超過五分鐘,請點擊右上角關閉按鈕

不能錯過的資訊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