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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斃2幼女卻獨自上岸! 陸配當庭落淚懊悔:能重來絕不會再做

發布時間:2025/10/29 11:49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34歲中國籍簡姓女子來台定居後,疑因與公婆長期不合,去年7月涉嫌帶著的兩名親生女兒前往新北市新店區景點碧潭,藉口拍照後引導姊妹倆走入溪中,最終兩女溺斃。簡女遭收押,檢方依殺人罪起訴,案件於昨(28)日進入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庭審理,簡女當庭落淚表示,「如果能重來一次,絕對不會再做後悔的事」。

簡女表示,「如果能重來一次,絕對不會再做後悔的事」(圖/翻攝畫面)

簡女與47歲白姓丈夫在中國相識結婚,育有兩女。2023年舉家來台後與公婆同住於新北中和南勢角,因生活習慣差異頻頻發生摩擦。去年7月2日,她帶著年僅9歲、10歲兩名女兒前往碧潭,以拍照為由引導孩子們走進水裡,水深逐漸漫過頸部,姊妹倆最終溺斃,簡女則獨自游上岸。警方在案發兩日後將她拘提,7月4日裁定收押,台北地檢署於同年10月28日偵結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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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自由時報》報導,昨(28)日庭審中,檢方追問案發經過,簡女供稱三人一同下水,左右手各牽一名女兒,走至水深約頸部時,見姐姐越漂越遠。當檢方問及為何走進已放置禁止進入三角錐的區域時,簡女表示未注意到當地設有禁止進入的三角錐,僅記得地形陡峭、泥濘難行。

當國民法官質疑為何看見孩子掙扎卻未試圖救援時,簡女回應「當時沒有看到她們掙扎」,並在庭審期間多次表示懊悔:「如果能重來,我絕不會再做後悔的事」,並語畢哽咽落淚。檢方也指出,簡女於案發後穿上外套、撐傘步行至派出所自首,顯示具備完全責任能力,符合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殺人罪的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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