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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違反個資遭判4個月 原告陳沂酸:前科是一輩子的

發布時間:2023/4/11 18:05

記者張嘉真/台北報導

「雞排妹」鄭采勻前年和陳沂激烈互摃,甚至打官司再戰。其中雞排妹以「色號卡」暗示陳沂的手機號碼挨告違反《個資法》,雖然被告辯稱,是陳沂先公布她電話才反制,不過,台北地院審理,認定雞排妹確實洩露對方個資,今(11)日判處她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雞排妹洩陳沂門號遭判4個月。(圖/雞排妹臉書、陳沂臉書)

提告的陳沂得知判決結果,立刻在臉書發文暗酸,「新聞是三天的,前科是一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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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源起於2021年5月,陳沂在臉書批雞排妹的律師涉及仙人跳,後者回嗆並連打20逾通電話要跟她理論,陳沂又透過直播公布來電號碼,雞排妹不甘示弱,公布陳沂手機前4碼回擊,事後更在臉書用「色號卡」暗示門號末6碼,雙方因此互告違反《個資法》。

全案經檢方調查,因雞排妹曾自行公布手機號碼,陳沂的部分不起訴,雞排妹遭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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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時,雞排妹出庭供稱,是陳沂在直播中羞辱她蹭流量還複誦她的門號在先,「若陳沂這樣都不起訴,我也應該無罪。」至於色號卡被猜到門號,雞排妹也說,是網友造成,並非她的目的。陳沂委任律師則反控雞排妹是詭辯,明明已預告有違法之虞,仍執意要公布,造成陳沂受到陌生電話騷擾。

台北地院法院審理後,認定雞排妹違反《個資法》屬實,犯後態度不佳,難認有悔意,而且沒有與陳沂達成和解,判處她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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